離職休養又稱“離休”。中國對新中國成立前參加中國共產黨所領導的革命戰爭、脫產享受供給制待遇和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等老幹部規定的養老制度。是養老待遇的一種。老幹部離休后基本政治待遇不變,生活待遇略為從優,原工資照發。
1945年9月2日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幹部,每年增發一定的生活補貼。行政8級以上的老幹部離休后,不增發生活補貼。老幹部辦理離休手續后,由國務院委託離休幹部所在的省、市、自治區人民政府或中央、國家機關的部委授予“
老幹部離休榮譽證”。符合離休條件的老工人,退休后原工資照發,對1945年9月2日前參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也增發一定的生活補貼。
離職休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