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徵收部門

實施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機構

房屋徵收部門,是指由市、縣級確定,依法組織實施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機構。房屋徵收部門有權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承擔具體的徵收補償工作,對其監督,並為其承擔法律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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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房屋徵收部門是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房屋徵收部門可以委託房屋徵收實施單位,承擔房屋徵收與補償的具體工作。房屋徵收實施單位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房屋徵收部門對房屋徵收實施單位在委託範圍內實施的房屋徵收與補償行為負責監督,並對其行為後果承擔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