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旅遊局
河北省旅遊局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河北省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廳字〔2009〕14號)和《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省政府機構設置的通知》(冀政〔2009〕46號),設立河北省旅遊局,為省政府直屬機構。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統籌協調旅遊產業發展、旅遊市場監管、組織資源開發保護、推動旅遊國際交流合作的職責。
(三)加強旅遊的綜合協調和應急救援職責。
(一)貫徹國家發展旅遊業的方針、政策、法規。擬訂全省旅遊業發展總體規劃、政策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省旅遊業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統籌協調全省旅遊業發展,指導全省旅遊工作。
(二)制定全省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全省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
(三)組織全省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全省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引導休閑度假。監測全省旅遊經濟運行,引導旅遊業社會投資,負責旅遊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協調和指導全省假日旅遊、紅色旅遊工作。
(四)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組織實施旅遊區(點)、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規範和標準。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統籌指導全省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旅遊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五)推動旅遊國際交流與合作。貫徹執行國家出入境旅遊的相關政策,組織指導入境旅遊和省內公民出境旅遊工作。依法審批在我省設立經營國內旅遊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承擔全省特種旅遊相關工作。
(六)貫徹執行國家赴港澳台旅遊政策,組織實施對港澳台旅遊市場的推廣工作。按規定承擔省內居民赴港澳台旅遊的有關事務,審核港澳台在我省設立的旅遊機構,審查港澳台投資旅行社市場准入資格。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旅遊人才規劃,指導全省旅遊行業培訓工作,承擔導遊人員從業資格核准工作,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
(八)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河北省旅遊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綜合協調處)。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公開、督查督辦、安全、保密、信訪、信息等工作;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
承擔全省旅遊公共服務體系和自助旅遊體系建設的規劃、指導和協調工作;
承擔旅遊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工作;
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和保險工作;
承擔假日旅遊、紅色旅遊相關工作;
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二)人事處。
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省旅遊人才規劃,指導全省旅遊行業培訓和人才交流工作;
組織全省導遊人員資格考試,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
承擔機關機構編製、人事管理工作,指導直屬單位勞動工資及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工作。
(三)政策法規處。
承擔全省旅遊業方面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的起草工作;負責旅遊業發展改革中政策理論研究及試點示範工作;承擔機關綜合性文件起草工作;負責旅遊政務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其他法律事務協調工作;
監督旅遊執法工作;承擔旅遊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省旅遊統計工作。
(四)市場開發處(港澳台旅遊事務處)。
制定全省旅遊市場開發規劃並組織實施;
承擔全省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重大節會活動的策劃及組織協調工作,組織開展重點旅遊線路、旅遊目的地的宣傳推廣;負責國內外旅遊市場調研和信息工作,指導境內外旅遊市場開發和促銷工作;
承擔旅遊對外合作交流事務;負責旅遊宣傳品的製作和使用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赴港澳台旅遊政策;
擬訂港澳台旅遊市場開發戰略、規劃和方案;負責港澳台旅遊市場調研、推廣和交流合作工作;
按規定承擔省內居民赴港澳台旅遊的有關事務;負責港澳台在我省設立旅遊機構的審核工作。
(五)規劃財務處。
擬訂全省旅遊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承擔旅遊資源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和線路的規劃、開發和保護;
引導旅遊業社會投資;
承擔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
(六)監督管理處。
監督管理全省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貫徹執行國家各類旅遊景區(點)、度假區、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的設施標準及服務標準;
承擔對旅遊企業的行業管理,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
承擔經營國內旅遊業務和入境旅遊業務的旅行社設立審批工作;
指導旅遊質量投訴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河北省旅遊局機關行政編製53名(含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編製2名)。
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處級領導職數18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製7名。
姓 名: 那書晨
職 務: 黨組書記、局長
職 責: 主持省旅遊局全面工作。
姓 名: 趙學鋒
職 務: 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 責: 負責監督管理處、人事處和質監所工作,臨時聯繫紀檢工作。
姓 名: 翟玉虎
職 務: 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 責: 負責規劃發展處和辦公室工作
姓 名: 呂力
職 務: 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 責: 負責政策法規處和宣傳處工作。
姓 名: 張天平
職 務: 巡視員
職 責: 負責旅遊教育培訓中心、旅遊發展研究與信息中心和旅遊協會工作。
姓 名: 張勝利
職 務: 副巡視員
職 責: 負責市場開發處和機關黨委(綜合處)工作。
為了更好地開展政府旅遊信息公開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方便、快捷的獲取所需政府旅遊信息,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特編製本指南。
一、河北省旅遊局政府旅遊信息公開分類
河北省旅遊局政府旅遊信息分為三類:一是主動公開的信息,河北省旅遊局在職責範圍內依法應當主動公開的旅遊信息;二是依申請公開的信息,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可根據需要向河北省旅遊局申請獲取相關信息;三是不公開的信息,依照《國家保密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上隱私的旅遊信息不公開。
二、河北省旅遊局政府旅遊信息公開信息編排體系
(一)河北省旅遊局政府旅遊信息公開目錄使用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號 單位 類別 公開內容 公開形式 公開時限 公開範圍 公開程序 責任處室 詳細信息
(二)編排體系描述
1.公開內容(1)旅遊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2)旅遊發展規劃、旅遊專項規劃、旅遊區域規劃及相關政策;(3)旅遊統計信息;(4)旅遊年度財政預算、決算報告;(5)旅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6)集中採購項目的目錄、標準及實施情況;(7)旅遊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8)旅遊建設項目資金的批准及實施情況;(9)旅遊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10)旅遊安全監督檢查情況;(11)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12)需要社會公民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13)反映機關機構設置、職能、辦事程序等情況的;(14)其他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應當主動公共的。
2.公開形式
公開形式是指政府旅遊公開信息的種類,分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公開三類。
3.公開時限
公開時限指信息公開的期限。分為常年公開、及時公開、限時公開。
4.公開範圍
公開範圍指信息公開的界限。面向全社會,面向局機關各處室、直屬單位,面向各設區市、擴權縣市旅遊局,面向全省各級旅遊管理部門,面向全省旅遊企事業單位、旅遊科研院校,面向申請人等。
5.公開程序
本單位內審核后公開、與其他單位聯合審核后公開。
6.責任部門
河北省旅遊局是全省政府旅遊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省的政府旅遊信息公開工作。具體職責是:(1)具體承辦本行政機關的政府旅遊信息公開事宜;(2)維護和更新本行政機關公開的政府旅遊信息;(3)組織編製本行政機關的政府旅遊信息公開指南、政府旅遊信息公開目錄和 政府旅遊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4)對擬定的政府旅遊信息進行保密審查;(5)本行政機關規定的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其他職責;
三、政府旅遊公開信息獲取方式
(一)主動公開信息
1.公開範圍
省旅遊局向社會公開的政府旅遊信息範圍參見《河北省旅遊局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公開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河北省旅遊網站上查閱《公開目錄》,也可以到省檔案館、省圖書館、河北省旅遊局辦公室領取。
2.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信息,主要採取公開和在各公開查閱地點公開兩種公開形式。具體網址為河北旅遊網)。信息查閱場所地點:省檔案館:石家莊市示範街80號。省圖書館:石家莊市西大街。(開放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3.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旅遊信息自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旅遊信息公開的時限別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信息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
要,可以向省旅遊局申請獲取相關政府旅遊信息。省旅遊局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1.受理機構
省旅遊局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旅遊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省旅遊局辦公室;辦公地址:石家莊市育才街175號;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2.公開範圍
申請人需要省旅遊局主動公開以外且不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七條、第八條和第十四條關於不予公開的政府旅遊信息,可以申請獲取。
3.公開程序
(1)申請的提出
申請人向省旅遊局申請公開政府旅遊信息,應填寫《省旅遊局信息公開申請表》(式樣附后,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複製有效,可以在受理地點領取,也可以在河北省旅遊局網站下載。為了提高處理申請的效率,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型大小或者其他有助於確定該信息的提示。
(2)申請的方式①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申請人可以在河北旅遊局網站上填寫電子版《申請表》,通過網站發送即可②通過信函、電報、傳真申請。申請人通過網路下載或到受理機構領取申請表,填寫后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旅遊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註明“旅遊信息公開申請”字樣。③當面申請。申請人可以到受理機構處,當場提出申請。採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省旅遊局受理機構代為填寫政府旅遊信息公開申請,並對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如申請人姓名、工作單位、家庭住址、證件名稱及號碼、聯繫方式等)和申請的主要內容做好記錄。
省旅遊局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服務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