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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慶

原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李慶,女,漢族,1964年4月出生,安徽蚌埠人,在職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學位,副教授,1994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7月參加工作。

曾任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人物履歷


1981.09——1985.07,西南政法學院法律專業學習。
1985.07——1990.10,西南政法學院教師(其間:1985.07——1986.07,在四川外國語學院英語強化班學習; 1988.10——1989.09,參加支教講師團在四川省屏山縣法院任助理審判員)。
1990.10——1992.11,海南省海外經濟貿易總公司幹部(其間: 1991.07評為助理經濟師)。
1992.11——1995.10,海南省海外經濟貿易總公司人事教育部法律諮詢副科長(其間:1993.09,被評為經濟師任職資格;1994.09——1995.10,借調到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海南分校工作)。
1995.10——1998.11,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海南分校教師(1996.09——1999.07,在西南政法學校民商法專業學習)。
1998.11——2002.11,全國法院幹部業餘法律大學海南分校講師(其間:2000.12晉陞副教授任職資格)。
2002.11——2003.08,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幹部。
2003.08——2006.07,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審判員(副處級)。
2006.07——2009.03,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副庭長、審判員。
2009.03——2011.03,海南省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專職委員、審判員(正處級)。
2011.03——2012.01,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審判員。
2012.01——2012.08,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審判員。
2012.08——2015.03,海南省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正處級)。
2015.03——2016.02,海南省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黨組書記,市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兼)。
2016.02——2019.06,海南省三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市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兼)。
2019.07——2020.05,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代理院長、黨組書記
2020.05——2021.09,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任免信息


2020年5月28日,在海口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上,李慶高票當選為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21年9月3日,海口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八次會議通過,免去:李慶的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業績表現


撰寫的論文《論公司法律人格的價值思考》獲得由海南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評獎委員會和海南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組織的海南省第三次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