糜兒酒

糜兒酒

糜兒酒,米兒酒就是使用大黃米、小黃米制的酒,滿族傳統飲料之一。亦稱米兒酒、朱酒、黃酒、蘆酒等。滿族家庭多以此為祭祀供品,平時亦飲用。

簡介


糜兒酒,滿族傳統飲料之一。亦稱米兒酒、朱酒、黃酒、蘆酒等。滿族家庭多以此為祭祀供品,平時亦飲用。
米兒酒就是使用大黃米、小黃米制的酒。大黃米,東北人亦稱之為糜子,是一種粘性的糧食,是東北的特產,早被滿族人認識,並且耕種,用來食用,也可用來制酒。蘆酒是指制酒的原糧用蘆粟,又稱之為粘高粱。另外還有人稱之為秋酒、黃酒,秋酒是指季節,秋天新糧下來之後制酒,有資料說滿族春秋都制酒,僅稱為秋酒並不準確,而黃酒則指的是酒的顏色,百姓自製米酒,沒有過濾的辦法,酒呈淡黃色,並顯得很濁,現在也是這樣。

製法


將糯米(黃米亦可)洗凈煮爛,撈出鍋晾涼。再將適量的酒麴用水泡開並搓細。將晾涼的米放入壇中,兌以酒麴,然後倒入水攪勻。封口數日後將壇中上浮的“白蒙”撇凈,再次封嚴壇口。一定時間后便可開壇飲用。

歷史記載


滿族的先世自古就生活在白山黑水,捕魚狩獵,在冰雪嚴寒之中求生存,飲酒風習久遠。這在我國古籍中多有記載。我國古代少數民族嚼米釀酒法的最早記載是《魏書•勿吉傳》,當時的“矢韋人”能夠“嚼米釀酒,飲之能醉”。《魏書》、《隋書》、《北盟會編》等書都記載了滿族先世均有“嚼米為酒”、“釀味極甜”的記述。《三朝北盟會編》記載:“炊谷為糜,和以麴櫱,須臾成醞,朝釀而夕飲,味少甘,多飲不醉。”據《後漢書•挹婁傳》記載:“有五穀、麻布、出赤玉好貂。”《三國志•挹婁傳》也記有:“有五穀、牛、馬、麻布。”由此可知,早在挹婁時期有五穀時,滿族的祖先就發現了由自然酒到人工釀酒的演變過程。由於用黃米熬粥再加入嘴嚼的山上野大麥作曲發酵而成,家庭婦女都會製作,方法簡便易學,因而也就很容易地被傳承下來。
女真皇帝金世宗回里上京(即今阿城)時,宴宗室於皇武殿,君臣歡飲。由於飲酒成風,金朝三令五申限制官員飲酒,違者依例治罪。正隆五年(1160年)海陵王“禁朝宮飲酒,犯者死。”大定14年(1174年),世宗詔猛安謀克“雖聞不許痛飲,犯者抵罪”。又據《大金國志》記載:“嗜酒好殺,釀米為酒,醉則縛之,俟其醒,不爾殺人。”
關於此酒的釀造方法在《扈從東巡錄》中記載:“炊谷為糜,和以麴櫱,須臾成釀,朝釀而夕飲,味少甘,多飲不醉。”又據《柳邊紀略》記載:“滿洲燒酒曰湯子酒,斤銀四分,黃酒斤銀三分。燒酒家為之,惟黃酒多沽飲。”《滿洲老檔》記載:“滿族釀酒、做餑餑都同樣是用小黃米。”由於女真人認為黃酒是個好東西,就用黃酒、燒酒敬神祭祖,並被記錄在薩滿跳神的神詞之中,世世代代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