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幼兒園
幼兒園的一種
全日制幼兒園是幼兒園的一種。
全日制幼兒園要獨立設置在安全區域內,嚴禁在污染區、危險區、噪音大以及影響採光的區域內或附近設置幼兒園。園舍必須做到無危房危牆,日照充足,場地乾燥,有圍牆和大門,獨門獨院,並配備消防設施設備。幼兒園總體規劃應因地制宜,功能分區明確,布局合理,方便使用管理,避免相互干擾,有利於人流疏散。
班():~。
班(五):~。
班(五六):~。
教職工與幼兒的比例:
全日制幼兒園:1:6~1:7
寄宿式幼兒園:1:4~1:5
教職工的配置比例:
園長:三個班以下的幼兒園設一人;四個班以上的幼兒園一般設二人;十個班以上的寄宿制幼兒園可設三人
專職教師:全日制幼兒園和寄宿制幼兒園一律平均每班配2~2.5人。
保育員:全日制幼兒園平均每班配0.8~1人;寄宿制幼兒園平均每班配2~2.2人。
炊事員:每日三餐一點的幼兒園每40~45名幼兒配一人;少於三餐一點的幼兒園酌減。
醫務人員:全日制幼兒園一般配1人,幼兒超過200名的酌情增加;寄宿制幼兒園一般配二人,幼兒超過200名的酌情增加。
財會人員:三個班以上的幼兒園設專職會計一人;出納視幼兒園規模大小設專職或兼職一人。
上述專職教師、保育員和炊事員的配置比例幅度在具體掌握時,一般以六個班一百/\十人為中間數,多於此數者向低比例方向浮動,少於此數者向高比例方向浮動;有其他特殊情況的亦可相應浮動。幼兒園所需的其他工作人員,可根據實際情況在總編製內調劑安排。
全日制幼兒園教職工人員編製,由編製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參照上述標準具體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