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太爾動力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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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日,深交所決定對斯太爾動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實施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公司股票終止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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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指出,2021年3月31日,中國證監會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ST斯太2014年至2016年年度報告的財務數據存在虛假記載。
根據該認定事實及公司已披露的年度報告,公司2015年至2019年任意連續四個會計年度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以下簡稱凈利潤)為負值,觸及深交所《上市公司重大違法強制退市實施辦法》第二條、第四條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
同時,*ST斯太因2017年、2018年、2019年三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連續為負值,公司股票已自2020年7月6日起暫停上市。公司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后的首個年度報告,觸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4.1條規定的財務類終止上市情形。
*ST斯太同時出現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情形和財務類終止上市情形,因財務類終止上市的時點早於重大違法強制退市時點,按照先觸及先適用的原則,公司股票按照財務類終止上市程序終止上市。
深交所表示,根據《股票上市規則(2018年11月修訂)》第14.4.23條的規定,*ST斯太股票將於2021年6月10日起進入退市整理期並進入風險警示板交易,交易期限為30個交易日,證券簡稱將變更為“斯太退”,股票價格日漲跌幅限制為10%,退市整理期屆滿的次一交易日,深交所將對*ST斯太股票予以摘牌。
2021年6月23日晚間,斯太退公告,公司於6月23日收到證監會《調查通知書》,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在立案調查期間,公司將積極配合中國證監會的調查工作,並嚴格按照監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