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中心
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中心
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中心原為衛生部衛生監督中心,成立於2002年1月23日,是國家衛生計生委承擔行政管理職責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2014年9月9日更名為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中心。
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中心的宗旨是:勤政廉潔、服務健康。
目前,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中心主要承擔的工作是:
負責承辦法定範圍內的行政許可和資質認定;
負責全國衛生計生監督信息的匯總分析;
承辦衛生計生監督人員培訓的具體工作;
承擔制訂衛生計生監督執法檢驗技術規範;
開展衛生計生法律、法規、標準宣傳教育;
協助開展衛生計生監督檢查,配合查處大案要案;
協助組織衛生標準制修訂及管理工作;
承擔國家衛生計生委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和政務大廳的日常工作;
承擔國家衛生計生委交辦的任務。
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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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計生委衛生和計劃生育監督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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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委辦公室主要職能
1、黨委辦公室作為黨委辦事機構,具體負責衛生監督中心的黨務和工青婦工作,承辦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2、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紀檢監察室主要職責
1.負責黨內監督,協助中心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2.檢查黨組織和黨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
3.檢查和處理本單位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的案件,按照處分批准許可權決定或改變對黨員的處分;
4.受理對黨員違反黨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和申訴,做好來信來訪工作,保障黨員權利;
5.兼管辦公樓日常管理維護、職工住房調配、職工住房補貼和住房檔案管理、固定資產管理、衛生許可健康相關產品檔案管理;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綜合管理處主要職責
1、擬定監督中心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工作總結;
2、擬定各項工作制度並督促檢查;
3、綜合協調各處室工作;
4、負責會議組織、文件運轉、政策研究、國際合作、新聞宣傳、檔案資料、機要保密、安全保衛、印章管理等工作;
5、組織實施後勤保障管理工作;
6、負責監督中心固定資產登記使用管理;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事處主要職責
1、擬定監督中心管理的幹部培養調配計劃並組織實施;
2、負責監督中心內設機構、編製、職能調整的有關工作;
3、負責監督中心人員工資、福利、保險有關工作;
4、承辦人員錄用、考核及檔案管理等相關工作;
5、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財務資產處主要職責
1、編製監督中心財務預算和決算;
2、負責監督中心行政、各類項目、基本建設及其他經費的財務管理和監督工作;
3、負責監督中心職工住房公積金、住房補貼等房改資金的財務管理工作;
4、負責固定資產的財務管理工作;
5、爭取和落實中心發展政策及有關物質條件;
6、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行政處主要職責
1、負責中心後勤服務保障工作;
2、組織落實安全生產工作;
3、負責中心辦公用房、集體宿舍和職工住房相關工作;
4、負責中心辦公樓物業、公用車輛管理;
5、負責中心圖書室(老幹部活動室)和會議室管理;
6、負責五委會工作。
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綜合協查處主要職責
1、協助衛生部開展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相關工作的監督檢查和大案要案的督查督辦工作;
2、開展食品安全與衛生監督政策調查研究;
3、開展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整理、編輯、刊印工作;
4、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衛生監督信息處主要職責
1、負責國家級衛生監督信息網路平台和數據中心的運行與管理;
2、負責衛生監督信息標準的研製與管理;
3、負責衛生監督信息系統軟體開發與推廣應用;
4、負責衛生監督信息報告系統的運行和維護;
5、負責食品安全綜合協調信息網的運行和維護;
6、負責衛生部行政許可平台的運行和維護;
7、承擔全國衛生監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匯總分析工作;
8、負責監督中心電子政務系統開發、運行和維護;
9、負責監督中心信息化設備的維護;
10、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交道口北三條32號
首都國際機場
乘機場大巴到東直門下車,轉乘44路公交車,在安定門站下車,沿安定門內大街往南走500米路東,交道口北三條內。
北京站
1、乘104路公交車,在方家衚衕站下車,向南交道口北三條內;
2、乘2號線地鐵在安定門站下車,沿安定門內大街往南走500米路東,交道口北三條內。
西客站
1、乘52路或122路公交車到北京站,轉乘104,在方家衚衕站下車,向南交道口北三條內;
2、乘52路公交車到復興門下車,轉乘2號線地鐵在安定門站下車,沿安定門內大街往南走500米路東,交道口北三條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