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農村信用合作社

地方性金融機構

吉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是由省內農村信用社市(州)聯社、縣(市、區)聯社自願入股組成,實行民主管理,主要履行行業自律管理和服務職能,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的地方性金融機構。省聯社享有由社員社投資入股形成的法人財產權,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其合法財產及依法開展業務受國家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及個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社員社以其所持股份為限對省聯社承擔責任,省聯社以其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省聯社依法接受中國銀監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經省政府授權,省聯社承擔對轄內農村信用社的管理徠、指導、協調和服務職能。

建設宗旨


省聯社以貫徹執行國家的金融方針政策,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擔風險、自我約束,業務活動以為社員社提供服務,促進社員社的發展為宗旨。
省聯社具體履行以下基本職能:督促全省農村信用社貫徹執行國家金融方針政策,落實支農工作;制定行業自律管理制度並督促執行;指導農村信用社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內控制度;對農村信用社業務經營、財務活動、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障及內部管理等工作進行輔導和審計;督促農村信用社依法選舉理事,選舉、聘用高級管理人員;指導防範和處置農村信用社的金融風險;指導、協調電子化建設;指導員工培訓教育;協調有關方面關係,維護農村信用社的合法權益;組織農村信用社之間的資金調劑;參加資金市場,為農村信用社融通資金;辦理或代理農村信用社的資金清算和結算業務;提供信息諮詢服務;省聯社章程規定的其他職能。

經營理念


吉林省農村信用合作社
吉林省農村信用合作社
牢固樹立“三農是方向、效益是目標、管理是基礎、服務是前提、創新是動力、人才是根本”的經營理念,全面提升農村信用社的經營水平。
在區域定位上堅持“紮根農村、支持城鎮、開拓成郊、參與城區”的原則。
在徠服務對象上堅持七個面向,要面向 廣大農民、面向社區、面向三產、面向中小企業、面向消費領域、面向政府推薦經濟效益好有固定回報的項目、面向資本市場。
貸款投放堅持“小額、分散、安全、效益”的原則。
2004年全省農村信用社工作的總體要求:堅持“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認真貫徹落實全省經濟工作會議和農村工作會議精神,以深化改革為主線,以服務“三農”為宗旨,以提高效益為目標,更新經營理念,完善內控制度,堅持以人為本,加強管理、穿新機制、紮實進取,開創農村信用社歷史新篇章。
2005年總體工作思路是:以科學發展觀統領農村信用社發展全局,認真貫徹全省經濟工作會議和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堅持為“三農”服務的方向,以發展、創新、規範為主題,進一步擴大經營規模,努力提高經濟效益,全面深化改革,逐步完善內控制度,切實防範化解風險,逐步辦成省內一流的金融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