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煙草專賣局
國務院部委管理的國家局
國家煙草專賣局(英文名稱為STATE TOBACCO MONOPOLY ADMINISTRATION),簡稱國家煙草局,成立於1984年,與中國煙草總公司合署辦公,對我國煙草行業實行統一領導、垂直管理、專賣專營的管理體制,對全行業“人、財、物、產、供、銷、內、外、貿”進行集中統一管理。
全國煙草行業職工總數約55萬人,設有省級煙草專賣局(公司)33家,地市級煙草專賣局(公司)451家,縣級煙草專賣局(分公司或營銷部)2417家;省級捲煙工業公司19家,捲煙生產點94個;打葉復烤企業26家;各類多元化企業512家;在境外投資設立捲煙工廠和配套企業30家。另有直屬科研單位和煙機、醋纖等生產企業。全國有520多萬戶捲煙零售戶,100多萬戶種煙農戶,煙草產業涉及2000多萬人的就業與生計。
中國煙草行業實行專賣專營體制以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以及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各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充分發揮行業管理體制的優勢,不斷深化改革,強化專賣執法,推進科技進步,狠抓基礎管理,促進了經濟效益不斷提高。2018年,煙草行業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強化創新驅動、品牌帶動、改革推動,加快培育新動能,經濟運行總體平穩、穩中向好,全年實現稅利總額11556.2億元,上繳國家財政總額10000.8億元。
• 1981年,國務院決定實行煙草專營,成立中國煙草總公司作為負責機構,對煙草行業實行產供銷、人財物的集中統一管理。
• 1982年1月,中國煙草總公司正式掛牌成立。
• 1983年9月,國務院發布《煙草專賣條例》,正式確立了國家煙草專賣制度。
• 1984年1月,國家煙草專賣局成立,與中國煙草總公司實行一套機構、兩塊牌子,由輕工業部管理,李益三任國家煙草專賣局黨組書記、局長、中國煙草總公司經理。
• 1991年,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
• 1993年,國務院實施國家機關機構改革,國家煙草專賣局劃歸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管理。
• 2003年,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組建商務部,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的內貿管理、對外經濟協調和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進出口計劃組織實施、國家計委的農產品進出口計劃組織實施、外經貿部的職能整合划入該部,國家煙草專賣局改由國家發改委管理。
• 2008年,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決定,國家煙草專賣局劃歸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
• 2010年,中國煙草總公司實現凈利潤1177億,平均每天賺3.2億,賺錢能力超過中行。
• 2012年,中國煙草總公司實現營業收入10547.42 億元,凈利潤1650.03億元,資產負債率14.96%,凈資產收益率16.49%。
• 2013年,中國煙草全行業實現稅利總額9559.8億元,增加910.5億元,同比增長10.5%;上繳財政總額8161.2億元,增加近1000億元,同比增長13.9%。
黨組書記、局長 | 張建民 | |
黨組成員、副局長 | 楊培森 | 韓占武 |
徐㼆 | 段鐵力 | |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 高 林 | |
總會計師 | 張玉霞 |
國家煙草專賣局設8個職能司(室):
辦公室(外事司)
擬訂並組織實施機關政務管理的制度和工作規範,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國家局召開會議的計劃管理和組織籌備工作;負責督辦工作;負責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負責國家局、總公司機關總值班工作;起草國家局、總公司的重要文件、會議報告及領導講話;組織、協調行業重大問題調研工作;組織、協調行業電子政務建設;負責編髮行業重要信息;負責國家局、總公司新聞、信息發布工作;組織、協調行業履行《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有關工作;負責國家局、總公司機關公文核稿、收發傳遞和文件印製工作;指導行業公文處理工作;管理國家局黨組、國家局、總公司印章;負責國家局、總公司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和行業各直屬單位印章管理工作;指導、協調行業檔案管理工作;承擔國家局保密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煙草系統外事管理工作;負責行業信訪、穩定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國家局、總公司機關安全、保衛工作;指導行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發展計劃司
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擬訂行業生產布局規劃;編製行業投資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投資年度計劃;擬訂行業技術裝備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煙草專賣品產供銷、進出口的年度計劃;擬訂煙草專賣品管理名錄;核定全國煙草專賣品生產、經營企業的生產規模;審核煙草系統投資項目和外資投資項目;負責行業投資項目管理和招投標工作;編製煙草專用機械設備分配計劃;負責國家局定點扶貧工作;擬訂煙草專賣品價格政策,管理煙草專賣品價格;收集、整理、分析、發布煙草專賣品價格信息。
專賣監督管理司
監督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及有關法規的執行情況,擬訂煙草專賣管理監督制度,監督檢查煙草專賣品的生產經營活動;組織、指導並承辦違反煙草專賣法律法規案件的查處,查禁、關停計劃外煙廠,保護合法經營;會同國家有關部門取締非法煙廠和煙草專賣品自由交易市場,打擊假冒和走私煙草專賣品等違法活動;擬訂煙草專賣許可證、煙草專賣品准運證管理制度,監督檢查各類專賣許可證件的核發、使用工作;參與擬訂名晾曬煙名錄和煙草專賣機械名錄;指導專賣行政執法和專賣隊伍建設工作。
經濟運行司
承擔行業生產、經營的統一調度工作,協調產供銷的銜接;負責行業生產、經營的綜合分析和預測監控;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經濟運行調控政策和方案;參與擬訂煙草專賣品產供銷年度計劃,擬訂並組織實施捲煙季度、月度生產進度計劃;負責行業經濟運行考核工作;負責行業產品結構調整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捲煙品牌發展規劃,指導行業品牌維護與培育工作,組織開展品牌定向整合;依法實施煙草製品商標管理工作;組織開展中外煙草企業間生產技術合作工作;承擔煙草專賣品捲煙材料供應管理工作;承擔煙草專用機械設備轉讓、租借與報廢的管理事項;指導行業企業管理工作;承擔行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推行ISO9000系列標準;組織開展行業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處理重大安全事故;協調行業抗災救災工作。
政策法規與體制改革司
組織起草行業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和重大政策;審查行業生產經營管理的重要制度、重大經濟合同和國家局、總公司機關各部門、各單位擬訂的規範性文件;建立和完善專賣管理法規體系和行業管理法規體系;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體制改革和企業組織結構調整規劃和工作方案;指導企業和專業性公司改革工作;承辦行業企業設立、分立、合併與撤銷工作;指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調查研究《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在行業的執行情況和改革中存在的問題;監督檢查行業依法行政,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負責行業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承擔行業法律諮詢工作,指導行業行政機關和企業法律顧問工作;組織推動行業法制建設工作;參與研究和審議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的有關政策和制度;組織開展煙草專賣法規、政策方面的國際交流。
財務管理與監督司(審計司)
研究提出行業有關經濟政策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財務管理、資產經營管理、會計核算、審計監督的制度、辦法;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國有資產管理規定和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考核辦法、標準;管理監督行業財務資金;擬訂行業稅後利潤分配政策及方案;編製並組織實施行業年度預算;組織行業所屬企業上繳國有資本收益,編報行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負責行業各類財務會計報告的匯總、審核和編報工作;監督檢查行業會計信息質量;參與擬訂行業財務會計、審計信息化建設發展規劃;負責行業內部審計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內部審計工作規定、辦法,擬訂行業內部審計發展規劃和年度審計項目計劃。
科技司
擬訂行業科技發展政策及戰略規劃、年度計劃;參與擬訂行業技術裝備政策,參與技術引進和技術改造論證工作;組織國內外科技交流與合作;承擔國家局、總公司科技領導小組、科學技術委員會、全國煙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行業創新體系建設及創新能力考核工作;負責行業科技成果評價、推廣、獎勵;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及有關知識產權管理工作;研究提出科技經費預算建議;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科技項目年度計劃;組織管理行業重大科技項目;審核煙草新品種和煙草基因工程事項;負責行業產品質量評價和監督工作;負責行業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機構建設、審查和認定工作;負責煙草專賣品、煙用材料和相關產品的質量技術監督及質量市場准入工作;負責行業標準化管理工作;編製並組織實施行業標準制訂項目年度計劃,管理行業用標準物質和標準樣品的製作與發布;組織開展煙草專用儀器計量檢定工作。
人事司
擬訂煙草系統人事、勞動工資、思想政治、教育培訓工作相關政策和制度;指導煙草系統人事、用工、分配製度改革工作;負責國家局黨組管理幹部、機關各部門、各單位幹部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監督檢查煙草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建設工作;指導煙草系統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煙草系統機構編製、人才隊伍建設工作;審核各級煙草專賣局的設立、分立、合併與撤銷;負責煙草系統勞動、工資、保障工作;編製煙草系統教育培訓規劃,指導煙草系統教育培訓工作;指導煙草系統黨的建設、思想政治、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負責中國煙草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國家局、總公司機關各部門、各單位的黨群工作。
(一)擬訂煙草行業發展戰略、規劃和政策,調整產業結構,促進行業合理布局。
(二)依法實施煙草專賣管理,查處違法、違規案件,依法查禁和關停計劃外煙廠,保護合法經營。
(三)組織貫徹執行國家財務會計制度,依法對所屬企業的國有資產行使出資人權利,經營和管理國有資產,承擔保值增值責任,管理監督煙草行業財務資金,組織實施煙草行業內部審計工作。
(四)組織煙草行業生產、經營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煙草專賣品產供銷及進出口的年度計劃,編製煙草行業固定資產投資規劃,審批煙草製品生產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處理重大安全事故。
(五)提出煙草行業有關經濟政策建議,制定煙草專賣品的價格政策,管理煙草專賣品的價格。
(六)負責組織實施煙草行業體制改革,指導煙草企業改革,推進捲煙工業企業聯合重組,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企業,依法審批煙草企業的設立、分立、合併、撤銷。
(七)負責煙草製品減害降焦工作,制定煙草行業科技發展政策,組織實施技術創新和重大科研項目攻關及科技成果應用推廣工作,負責煙草行業技術監督、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行業標準化工作。
(八)對全國煙草行業實行統一領導、垂直管理、專賣專營。
(九)管理煙草系統人事、勞動工資工作。
(十)承辦國務院及工業和信息化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中國煙草行業緊緊圍繞“做精做強主業,保持平穩發展”的基本方針和“深化改革,推動重組,走向聯合,共同發展”的主要任務,積極推進行業內部改革和企業組織結構調整,狠抓整頓和規範煙草市場秩序,加強經濟運行調控,促進了行業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保持了全行業的平穩發展。2004年,累計實現工商稅利超過2100億元,比上年增加450億元;其中實現工商稅金1414億元,比上年增加225億元,創歷史最好水平。
嚴格抓好“兩煙”總量控制,生產經營保持良好發展態勢。全行業始終把控制煙葉、捲煙總量放在首位,嚴格按國家計劃和市場需求組織生產銷售,保持產銷平衡和協調發展。2004年,全國種植烤煙1507萬畝,收購煙葉175萬噸。捲煙生產經營堅持抓好“控量、促銷、穩價、增效”,嚴格控制生產進度,扶持重點企業和名優品牌,並採取多種措施抓好低檔捲煙特別是五類煙生產,使全行業保持了產銷增長、價格穩定、效益提高的良好發展態勢。2004年共生產捲煙18735.9億支,比上年增長4.7%;銷售捲煙18778.6億支,比上年增長4.5%。
不斷強化專賣管理,加大整頓規範力度,煙草市場秩序取得明顯好轉。全行業堅持“內管外打”方針,一方面強化內部管理,規範生產經營行為,堵塞管理漏洞,另一方面加強對市場的監管,對捲煙制假售假活動始終保持高壓態勢,不斷加大打擊力度,嚴防反彈。2004年共查處捲煙制假案件26.9萬起,收繳假煙68.7萬件,搗毀制假窩點2805個,查獲制假煙機1890台,依法拘留制假分子4215人。全行業以財經秩序專項整頓和遏制捲煙體外循環為重點,深入開展整頓規範工作,積極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建立良好的市場秩序。
穩步推進行業內部改革,企業組織結構調整取得積極成果。行業實行了以省級煙草工商分開為突破口的行業管理體制改革,成立了16家省級中煙工業公司,促進了煙草資源優化整合和生產集中度提高。捲煙工業企業積極實施企業組織結構調整,10萬箱以下規模小煙廠已基本關閉,10-30萬箱捲煙工業企業聯合兼并重組整合步伐不斷加快。到2004年底,全行業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捲煙工業企業減少到57家。在企業聯合重組中堅持以名優品牌擴張為支撐,通過實施百牌號戰略,明確重點扶持發展牌號,有效促進了產品結構調整和捲煙牌號整合。2004年生產捲煙牌號由原來的1000多個減少到400多個,並培育出了“白沙”、“紅梅”、“紅河”3個產銷量超過百萬箱的重點名優品牌。
全面推進捲煙銷售網路建設,煙草商業現代流通水平有了較大提高。全國網建工作先後總結推廣南通、武漢、成都、上海網建試點先進經驗,近兩年在“全國網建學上海”的基礎上,進一步總結和推廣江蘇、大連、福建的網建先進經驗,加快新業務模式的推廣,全面推行客戶關係管理,建立公正的貨源分配製度,實行明碼標價,指導零售戶經營,促進了網路功能的發揮和網建整體水平的提高。到2004年底全行業共建立客戶服務中心2297個、電話訂貨中心1281個、配送中心1694個,全國有持證零售客戶415萬個,傳統商業正逐步向“電話訂貨、網上配貨、電子結算、現代物流”的現代流通發展。同時,加快進行取消縣級公司法人資格的改革探索,逐步向地市級公司統一經營過渡,積極培育具有活力的市場競爭主體。
堅持科技進步,大力推進技術創新,“降焦減害”取得新的進展。在煙葉生產方面,全行業廣泛推廣“品種良種化、種植區域化、技術規範化”的“三化”措施,一批先進實用技術得到普及,煙葉質量不斷提高,就上中等煙葉比例達到85%。在捲煙生產方面,廣泛應用煙草薄片、膨脹煙絲、打葉復烤等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降低能耗,改善捲煙配方結構,提高捲煙產品質量和吸食的安全性。2004年全行業捲煙焦油量降至平均每支13.6毫克。重視和不斷加強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提高企業的自主創新能力,就全行業有7家國家級企業技術中心和9家行業級企業技術中心。2003年國家局明確提出了發展中式捲煙的戰略性課題,制定了《中國捲煙科技發展綱要》,以降焦減害、提高質量、節約資源為主線,積極開展中式捲煙研究工作。行業信息化建設進度加快,全行業捲煙生產經營決策管理系統、公文遠程傳輸系統項目建設進展順利並投入運行。
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抓好職工隊伍建設,保證了行業改革與發展各項工作順利進行。全行業把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為首要政治任務,通過組織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先進事迹報告團巡迴演講、開展行業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徵文評比活動等多種形式,認真總結和大力宣傳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先進典型,促進了行業“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貫徹活動不斷深入開展。行業各單位認真學習和貫徹落實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要求,切實加強各級黨組織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努力建設高素質的幹部隊伍。進一步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積極推行公開選拔、競爭上崗,加大幹部交流工作力度,擴大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大規模開展教育培訓工作,加強對司局級領導幹部、企業經營管理者和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的培訓。進一步狠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認真組織學習和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的監督檢查,加大對違法違紀行為的查處力度,有力地保證了行業健康發展。
2010年11月10日,國家煙草專賣局在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設立金葉基金,同時捐款1000萬元,用於支持“母親水窖”及“母親健康快車”兩個公益項目。而在2010年9月25日,一直致力於我國控煙事業的民間研究機構——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聯合45家公益組織發起“保護公眾健康,積極履行公約,拒絕煙草捐助”的倡議。他們認為,煙草企業仍然抵制《公約》的履行,以慈善贊助為名,打著“企業社會責任”的旗號,行煙草產品營銷之實,促進煙草消費,危害公民的健康,倡議社會組織共同拒絕接受煙草企業任何形式的贊助,自覺抵制“隱形”煙草广告對公眾的不良影響。
“煙草行業是否能夠從事公益?煙草企業做公益主要目的是否是改善自身形象?煙草企業的捐贈能不能收?此次捐贈后,關於煙草企業參與公益的話題又引起了社會討論。
對於此次捐款,引起了相關民間組織和中國疾控中心控煙辦的反對,他們認為此次捐贈違反了我國在2006年加入的《世界煙草控制框架公約》。據介紹,《公約》第13條明確要求:“締約方應廣泛禁止所有的煙草广告、促銷和贊助”,控煙辦專家表示,煙草贊助定義包含“任何形式的捐助”。中國疾控中心控煙辦副主任姜垣說,婦基會不應收取這筆善款,因為這樣等於支持煙草公司的營銷活動,在她看來,煙草公司無孔不入,這只是他們變相營銷的又一種方式,通過公益捐助,在西部貧困地區的老百姓心目中,煙草行業形成一種正面的形象,青少年可能會認為煙草是一種有益的東西,直接導致的結果就是危害身體健康。
國家煙草專賣局和中國煙草總公司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在整個過程中,無論是在捐款展示牌上還是在背景板中,只有國家煙草專賣局的行政名稱。因此,對於此次捐贈,清華NGO研究所副所長賈西津提出疑問,以煙草專賣局的身份出現代表它是以一個行政管理機關向NGO的捐款,但這本是一個錯誤的概念。如果是以中國煙草總公司的名義進行捐款就確實出現了一個違背《公約》的問題。因此賈西津表示,不排除一種情況,就是在企業行為不允許的情況下,採用偷梁換柱的方式進行,以表示此筆善款為政府捐贈,“這種行為有可能是在打‘擦邊球’,模糊概念”。
中國婦女發展基金會工作人員介紹,在接受捐款前基金會曾反覆開會討論,雖然考慮到煙草行業的敏感性,最後仍然選擇接受。因為他們認為,此次國家煙草專賣局捐贈的1000萬元對於加大對老少邊窮地區的扶持力度有積極意義,基金會只是一個執行部門,他們需要考慮的是為想要做善事的人提供一個參與公益的機會,同時合理地利用善款去幫助更多的人。“能籌得這筆錢,基金會也很不容易”,並且他提出是否應該轉變觀念,即使煙草專賣局最終沒有捐出這筆錢,他們依然在盈利,不如利用這筆錢去做好事,“我們更關注的是結果”。
可以做好事不留名
對於煙草行業踐行公益,南都公益基金會秘書長徐永光表示,基金會可以接受但不要宣傳。“過去即使死刑犯捐款,我們也是樂於接受的”。公益機構在做項目的時候確實面臨資金短缺的困境,對於煙草公司這樣有能力的企業,接收捐款后,用於公益事業,幫助更多的人,在這個問題上是可以妥協的,煙草行業如果可以埋頭做好事,不高調宣傳,自然也就破除了大家對它的誤解。
中國疾控中心控煙辦公室副主任姜垣在贊同做好事不留名的方式時,同時提出可以通過將提高煙草公司的稅收,由國家進行撥款,彌補新農村和醫療保險等缺口。
八成網民認可捐款
鑒於煙草行業的特殊性,2010年11月12日,京華時報報在新浪微博中發起煙草行業關注公益到底可不可以的投票。參與投票的近八成網友認同煙草企業的捐贈。有人說,煙草公司的錢取之於民,用之於民也是應當的。僅有兩成反對,認為煙草行業即使關注公益,帶來的影響也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