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礦回收率

礦產資源監督管理的重點

選礦回收率低,使資源浪費、成本提高、經濟效益下降。因此,考核礦產資源採選企業的選礦回收率,是礦產資源監督管理的重點之一。

概述


學科:礦產資源經濟與管理
詞目:選礦回收率
英文:concentration recovery
釋文:選礦產品(一般指精礦)中所含被回收有用成分的質量占入選礦石中該有用成分質量的百分比。是考核和衡量礦山企業選礦技術、管理水平和人選礦石中有用成分回收程度的重要技術經濟指標。煤礦須經洗選工藝的為洗精煤回收率。石材開採礦山有加工板材工藝的為板材成材率。
簡單的說,選礦回收率指選礦產品(一般為精礦)中某一有用成分的質量與入選原礦中同一有用成分質量的百分比: ε=γ×β / α×100% ,式中:ε為產品中某一成分的回收率(%);α為原礦中此種成分的品位(%);β為產品中此種成分的品位(%);γ為產品的產率(%)。
回收率是選礦中的一項重要技術經濟指標。一般在保證精礦質量要求的前提下,精礦中某一有用成分的回收率越高,說明此種有價成分被回收得愈完全。
在選礦過程中測量產率(實際較困難),常用理論回收率代替實際回收率。理論回收率:ε理= β(α-θ) / α(β-θ)×100%
式中:α、β同上式;θ為尾礦中此種成分的品位(%);前者考慮了選礦過程中有用成分的損失;後者未考慮損失,故實際回收率低於理論回收率。
因此選礦設備選的好就要看回收率的高低,選礦回收率的高低影響著出品礦的好壞質量以及出品的礦的品位。

名詞


重力選礦法(簡稱重選法):是在運動介質(水)中,按粒度比重和粒度的差異進行分選的分法。
浮選法:是選金生產中,應用最廣泛的一種選礦法。是利用礦物表面物理化學性質的差異來選分礦石的一種方法。
混汞法:是一種古老而又簡易的選金方法。在礦漿中,金粒被汞(水銀)選擇性地潤濕並形成金汞齊,使它和別的礦物及脈石互相分離,這種方法稱為混汞法。
品位:就是礦石或選礦產物中該金屬或選礦產物重量之比值,通常用百分數來表示。
產率:選礦產物的重量與原礦重量之比值,通常用百分數來表示。
選礦比:原礦重量與精礦重量的比值,它表示獲得1噸精礦需要處理的原礦的噸位。
富礦比:精礦中有用成分的品位和原礦中有用成分的品位之比值。它表示精礦中有用成分的品位和原礦中有用成分的品位高出的倍數。
回收率:選礦的目的就是要把原礦中所含的金屬,最大限度地選入到品位更高的精礦中。這個選分過程的完全程度,可以用金屬回收率來評定。所謂金屬回收率,就是精礦中所含的金屬重量與原礦中該金屬重量的比值,常用百分數來表示。
處理原礦品位(克/噸)=處理原礦含金量(克) / 處理原礦量(噸)
精礦品位:
是指平均每噸精礦中的含金量,它是反映精礦質量的指標,計算公式為:
精礦品位(克/噸)=精礦含金量(克) / 精礦數量(噸)
精礦產率:
是指產出的精礦量占原礦量的百分比,它是反映選礦廠質量的指標。計算公式為:
精礦產率(%)=精礦數量(噸) /原礦數量(噸) ×100%
尾礦品位:
是指選礦廠排棄的尾礦中,平均每噸尾礦中的含金量。它是反映在選礦過程中金屬損失程度的指標。計算公式為:
尾礦品位(克/噸)=尾礦含金量(克)/尾礦數量(噸)
尾礦量(噸)=處理原礦量(噸)-精礦量(噸)

選礦辦法


在選礦廠生產中,每個生產班都要取樣化驗原礦品位、精礦品位和尾礦品位。用這三個品位可以計算出理論回收率。選礦技術監督部門一般通過實際回收率的計算,編製實際金屬平衡表。通過理論回收率的計算,編製理論金屬平衡表。兩者進行對比分析,能夠揭露選礦過程的機械損失,查明選礦過程中的不正常情況,以及計量、取樣、化驗與測量中的誤差。通常理論回收率高於實際回收率,但兩者相差不能太大,在單一金屬選礦廠一般相差不允許超過1%,如果超過該數值,說明該選礦廠金屬流失嚴重,應儘快查明原因,及時進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