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曲·好事終

紅樓夢曲·好事終

《紅樓夢曲·好事終》是曹雪芹所作的一首曲。《紅樓夢》十三回的回目“秦可卿死封龍禁尉”在前稿中為“秦可卿淫喪天香樓”,后據脂硯齋的意見,曹雪芹將回目改成現在的樣子,並刪去了四、五頁有關情節的文字。但從這首曲子中仍可看出秦可卿是“懸樑自縊”的,“畫梁春盡落香塵”正指此事。此曲用詞香艷,含有濃重的諷刺意味。

作品賞析


這一曲是寫秦可卿。曲名“好事終”,指情事終了,含諷刺之意。正冊中,秦可卿的判詞是:情天情海幻情身,情既相逢必主淫。漫言不肖皆榮出,造釁開端實在寧。
秦可卿的身上迷霧重重:她是被人從棄嬰堂抱來的,卻嫁給了寧國府未來的繼承人賈蓉;她出身卑微,卻在豪門裡毫無違和感:賈母視她為“重孫媳中第一個得意之人”;王熙鳳與她情同“閨蜜”。她見識非凡,死後託夢給王熙鳳,告訴她兩件事可使家族“常保永全”,令王熙鳳十分敬畏。
她來自“情天情海”,是“情”的化身,因而專擅風情,最終也因“情”懸樑自盡。"情”字是她的標籤。曲子及判詞中明言賈家敗亡的罪魁是寧國府,而禍根便是“情”,秦可卿似乎難辭其咎。可是賈府之敗能歸罪於她嗎?祖父賈敬不繼承祖業,只在道觀里“和道士們胡羼”;公公賈珍則一味享樂,無人能管;丈夫賈蓉也是一個紈綺子弟。這些又豈是她一個弱女子的錯?
雖然作者在詞、曲中給她貼了個“情”的標籤,但後文並未明寫她的“情事",死因也含糊其辭,可能是作者在十載的批閱、增刪后,對這個人物做出較大改動的緣故吧!

創作背景


《紅樓夢》是一部具有世界影響力的人情小說,中國封建社會的百科全書,傳統文化的集大成者。小說作者以“大旨談情,實錄其事”自勉,只按自己的事體情理,按跡循蹤,擺脫舊套,新鮮別緻,取得了非凡的藝術成就。“真事隱去,假語村言”的特殊筆法更是令後世讀者腦洞大開,揣測之說久而遂多。

作者簡介


曹雪芹(1715年5月28日-約1763年2月12日),名霑、字夢阮,號雪芹、芹圃、芹溪,出生於江寧(今南京),內務府正白旗旗鼓佐領下人,江寧織造曹寅之孫,曹顒之子(一說曹頫之子)。有人認為他是三國時代軍事家曹操的後代。清朝小說家、詩人、畫家,中國長篇名著《紅樓夢》的作者。
曹雪芹早年在南京江寧織造府親歷了一段錦衣紈絝、富貴風流的生活,雍正六年(1728年),曹家因虧空獲罪被抄家,隨家人遷回北京老宅,后移居北京西郊,靠賣字畫和朋友救濟為生。經歷了生活中的重大轉折,曹雪芹深感世態炎涼,對封建社會有了更清醒、更深刻的認識。他以堅韌不拔的毅力,歷經多年艱辛,最終創作出極具思想性、藝術性的偉大作品——《紅樓夢》。
《紅樓夢》規模宏大、結構嚴謹、情節複雜、描寫生動,塑造了眾多具有典型性格的藝術形象,堪稱中國古代長篇小說的高峰,在世界文學史上佔有重要地位。
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除夕(2月12日),因貧病無醫而逝。關於曹雪芹逝世的年份,另有乾隆二十九年除夕(1764年2月1日)、甲申(1764年)初春之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