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觀後效,漢語成語,拼音是yǐ guān hòu xiào,意思是指將罪犯從輕處分,再看他以後的表現。出自《後漢書·安帝紀》。
後效:以後的效果。指將罪犯從輕處分,再看他以後的表現。
《後漢書•安帝紀》:“秋節既立,
鷙鳥將用,且復重申,以觀後效。”
後效:以後的效果。對予以寬恕處理的人,觀察其是否有改正的表現。《後漢書.安帝紀》:“設張法禁,懇惻分明,而有司惰任,訖不奉行。秋節既立,鷙鳥將用,且復重申,以觀後效。”清.洪昇《長生殿.春睡》:“既然所奏不誣,卿可傳旨祿山,赦其前罪。明日早朝引見,授職在京,以觀後效。”
作謂語、定語;用於犯過錯的人
對於犯罪的人,我們的政策是給以出路,以觀後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