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商業聯合會

山西省工商聯

山西省工商業聯合會,成立於1952年10月17日,簡稱山西省工商聯。工商聯會員分為企業會員、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地方各級工商聯的會員,同時也是上一級工商聯的會員。截至2009年底,山西省工商聯共有會員76087個,其中企業會員23774個。

基本概況


改革開放前,工商聯的成員主體為當時的各類工商業者。改革開放后,伴隨著非公有制經濟的興起和發展,工商聯的成員主體為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
工商聯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中國工商界組成的人民團體又是一個商會組織,因而又稱中國民間商會。山西省工商聯是統一戰線性質的組織,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山西省委員會的組成單位。基本任務是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主要職能是發揮組織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參與政治和社會事務的主渠道作用,開展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作用,協助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經濟的助手作用,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協調作用,推動行業協會商會改革發展的積極作用。
工商聯工作內容主要有:參與全省政治、經濟、社會生活中重要問題的政治協商,發揮民主監督作用,積極參政議政;加強和改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導會員共建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積極承擔社會責任,當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引導企業會員不斷推進技術創新、管理創新、文化創新,提高核心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能力,走科學發展道路;密切與會員的聯繫,反映會員的意見、要求和建議,代表並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支持企業會員開展黨建工作和工會建設,積極參與勞動關係協調工作,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為會員提供培訓、融資、科技、法律、信息諮詢等服務,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增強與兄弟省、市、自治區和港、澳、台地區及國外工商社團工商界人士的聯繫與交往;為全省對外開放、企業“走出去”服務;按照“統戰性、經濟性、民間性”相統一的原則,加強自身建設,體現特色,提高履行職責和發揮作用的能力;承辦政府和有關部門委託事項等。
工商聯按國家行政區劃設置組織:全國工商聯為全國組織;省、市、縣三級工商聯為地方組織;在街道、社區、鄉鎮等設置的工商聯組織為基層組織。工商聯按行業設立行業商會等行業組織。截至2009年底,全省11個市119個縣區全部成立了工商聯,建立基層組織634個,行業組織380個。
山西省工商聯第一、二、三屆主任委員宋子純,第四屆主任委員陳公慶,第五、六、七屆主任委員郭德恆,第八屆會長馬長有,第九屆會長邊鳴濤(曾任省政協副主席),第十屆主席韓儒英,第十一屆主席張復明。

機構簡介


工商業聯合會(以下簡稱工商聯)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具有統戰性、經濟性、民間性的人民團體和民間商會;是黨和政府聯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橋樑和紐帶,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經濟的助手。山西省工商聯在省工商聯黨組和會長會議領導下開展工作。

機構職能


省工商聯的主要職責:
(一)依據《中國工商業聯合會章程》,貫徹執行省工商聯執委會、常委會決議;
(二)做好省工商聯履行政治協商、參政議政、民主監督職能的有關工作;
(三)開展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日常聯繫、考察、培養工作,協助做好政治安排推薦的有關工作;
(四)負責山西省總商會的具體工作;加強與政府部門及有關經濟組織的聯繫,為會員企業開展經濟活動提供服務;
(五)依照法律和《中國工商業聯合會章程》,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反映會員的意見和建議,為會員提供服務,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實際問題;
(六)加強與省外、境外工商社團及工商經濟界的聯繫,促進經濟、技術和貿易合作,協助引進資金、技術、人才;
(七)對市縣工商聯工作進行指導;
(八)承擔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省工商聯機關內設7個職能部室: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督辦黨組和會長會議決定事項;負責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會務組織安排;負責機關文秘、信息、檔案、機要、保密、信訪、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審計、接待等行政工作。
(二)組織會員部(機關黨總支)
負責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日常聯繫、考察、培養的有關工作;協助做好政治安排推薦的有關工作;負責會員的發展、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聯繫、指導同業公會、行業商會工作;負責市縣工商聯業務指導和代表人士、會務幹部培訓工作;負責省聯機關幹部人事工作。
負責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黨員的教育及組織發展工作;負責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三)研究室
負責參政議政和重要課題調查研究的組織工作;開展理論政策研究諮詢工作;提出政策性建議;負責重要會議文件和報告的起草工作;負責會史研究工作。
(四)法律部
負責參與有關法律法規草案意見的修改工作;提供法律諮詢、培訓服務,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開展與全省非公有制經濟和工商聯工作相關的法律課題調研;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普法教育工作。
(五)宣傳教育部
負責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推動非公有制企業開展文化建設;負責省工商聯新聞發布及重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宣傳報道。
(六)經濟聯絡部
為會員提供融資、科技、經貿、資訊服務;負責舉辦和組織參加非公有制企業經貿洽談會、博覽會、展銷會、報告會等活動的具體工作;幫助非公有制企業申報省和國家有關評定事項;負責與省外工商社團和工商界人士的交流工作;為會員出省、出國(境)進行商務活動提供服務。
(七)扶貧與社會服務部
負責推動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參與扶貧開發和下崗職工再就業有關工作;負責省工商聯開展光彩事業的具體工作;負責全省工商聯承擔的定點扶貧工作。

人員編製


省工商聯機關行政編製34名維持不變,核定會長1名(正廳級或由副省級幹部兼任),副會長4名(副廳級),處級領導職數16名(含秘書長1名、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另核定司機、打字員編製5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