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材下鄉

建材下鄉

2010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抓住當前農村建房快速增長和建築材料供給充裕的時機,把支持農民建房作為擴大內需的重大舉措,採取有效措施推動“建材下鄉”,鼓勵農民依法依規建設自用住房。

簡介


建材下鄉
建材下鄉
按照工信部的計劃,2010年還將著手推動“信息下鄉”、“寬頻下鄉”、啟動輕紡等消費品的農村市場等一系列措施。
2010年10月12日從商務部網站獲悉,住建部、商務部等六部委近日聯合下發《關於開展推動建材下鄉試點的通知》,在山東省和寧夏啟動建材下鄉試點工作,而水泥成為下鄉的主要品種。建材下鄉嚴禁採用按產業發展政策應予淘汰的產品,實施建材補貼的地區,還要制定補貼兌付等具體操作辦法。檢驗推動建材下鄉、支持農民依法依規建設自用住房對改善農民住房條件、擴大農村內需、抑制落後產能效果。

試點內容


(一)推動水泥產品下鄉。現階段,推動建材下鄉主要是推動農房建設所需的大宗建材下鄉。為保證試點工作效果,在試點期間,建材下鄉以推動水泥產品下鄉為主。試點省區應鼓勵使用散裝水泥和預拌混凝土,同時積極探索節能、抗震等其他建材下鄉的可行性,積累經驗。
(二)提出建材選用要求。試點省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發展改革、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按照產業發展政策、行業准入條件以及國家相關規定,提出有利於建材行業結構調整、嚴防落後產能向農村市場擴散的要求。建材下鄉嚴禁採用按產業發展政策應予淘汰的產品。
(三)制定試點實施方案。試點省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牽頭組織編製開展推動建材下鄉試點實施方案,實施方案10月底以前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商務部。
(四)確定建材下鄉企業。試點省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省級工業和信息化、商務主管部門制定下鄉建材(水泥)生產經營企業資格、產品標準、流通渠道覆蓋率、經銷網點條件等具體要求,招標確定建材下鄉企業,並向社會公告。中標企業應制定代儲代存、保證質量、及時供貨的具體方案,實行水泥直接配送到戶。水泥直接配送流程要實行閉合管理,以便於檢查核對。
(五)嚴格經銷網點管理。建材下鄉經銷網點實行備案制。中標建材(水泥)企業的經銷網點必須報試點省區相應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原則上不得變更。已備案經銷網點應張貼明顯標誌,醒目公示產品價格,接受公眾監督。
(六)公開建材下鄉信息。試點省區要積極推動建材下鄉信息公開,採取建立信息發布平台等方式,通過多種渠道宣傳建材(水泥)下鄉政策,方便試點區域農戶及時了解建材下鄉政策,引導農戶按照科學統一的規劃建設自用住房,改善居住條件,拉動和擴大農村消費,提高土地使用效率。
(七)總結評估試點經驗。試點省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及時總結建立工作機制、確定下鄉建材、制定工作方案、推行招標管理、實行經銷網點備案、建立農戶檔案、加強村莊規劃、農民宅基地和農房建設管理等方面的經驗,並對推動建材下鄉具體措施的政策效果進行評估。有關結果要形成報告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商務部。

影響


《關於開展推動建材下鄉試點的通知》提到,“試點省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牽頭組織編製開展推動建材下鄉試點實施方案,實施建材補貼的地區,還要制定補貼兌付等具體操作辦法。實施方案10月底以前報六部委。”這表明,建材下鄉的補貼標準、方式將由各個省市自行確定,再送至上級部門。
“試點省區可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制定政策,支持農戶依法依規建設自用住房,有效推動建材下鄉,並由地方財政承擔相關支出。”新通知稱。這其中蘊含著“地方財政會是出資方”的意味。
而“家電下鄉”、“汽車下鄉”的補貼資金來源,則是視省市,由中央財政全部買單、或中央地方聯合承擔。8個月前,不少業內人士也曾預測,“建材下鄉”的補貼資金,可能會採取中央、地方“8:2”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