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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司
分司
唐宋制度,中央之官有分在陪都(洛陽)執行任務者,稱為“分司”。但除御史之分司有實權外,其他分司多用以優待退閑之官,並無實權。又清制,“鹽運使”下設“分司”,屬運同、運副或運判管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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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內容
基本內容
《
資治通鑒
》卷二百四十五.(唐)文宗元聖昭獻孝皇帝中開成元年:閏月,乙酉,以太子太保、分司李聽為河中節度使。上(唐文宗)常嘆曰:“付之兵不疑,置之散地不怨,惟聽為可以然。”
基本信息
中文名
分司
注音
ㄈㄣ ㄙ
出處
《資治通鑒》
拼音
fēn s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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