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沖和
李沖和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署副檢察長,甘肅省人民委員會參事室銀川分室主任,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參事室主任,民革寧夏回族自治區委員會副主委等職。甘肅省人大代表,民革寧夏回族自治區分部籌備委員會常委,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一、二屆政協副主席,第四屆全國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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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沖和(1893--1965)寧夏石嘴山人。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黨員。1919年在甘肅省立第八師範畢業后,熱心辦學,在寧夏寶豐高等小學校任教。1937年任平羅縣教育局局長、惠農縣參議長等職。抗戰時期,掩護、資助我地下工作者,以其家作為地下通訊聯絡站,寧夏解放前夕,在保護物資、維持地方秩序、歡迎解放軍等方面作了不少工作。解放后歷任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署副檢察長,甘肅省人民委員會參事室銀川分室主任,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參事室主任,民革寧夏回族自治區委員會副主委等職。曾是政協甘肅省委員會常委,甘肅省人大代表,民革寧夏回族自治區分部籌備委員會常委,寧夏回族自治區第一、二屆政協副主席,第四屆全國政協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