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樂

高永樂

高永樂,高歡的侄子,任北豫州刺史、濟州刺史,封為陽州縣伯,進爵陽州公,死後追贈太師、太尉、錄尚書事。

人物關係


人物生平


陽州公高永樂,是高歡的遠房侄兒。太昌初年,封為陽州縣伯,後進爵為陽州公,逐步升至北豫州刺史。河橋之戰中,司徒高昂(字敖曹),失利撤退,適時高永樂把守河陽南城,高昂奔至城下,西魏追兵將到,高永樂不肯開門,高昂就被殺了。高歡因此大怒,杖罰高永樂二百下,其後撤了他北豫州刺史職位,家產被沒收。高歡問他為什麼,高永樂回答說:“裴監為長史,辛公正為別駕,受王委任託付,我連酒食都不敢吃的太奢侈。”高歡便用他為濟州刺史,仍以裴監、辛公正為長史、別駕,並對高永樂說:“你只要不大貪,按道理稍稍取一點財利也不必擔心。”永樂到州上任后,裴監和辛公正規勸他他不接受,就打報告向高歡彙報。高歡把報告加封後送給高永樂看。這才知道二人確實十分清正,一併提拔重用。高永樂死在州任上。朝廷追贈他太師、太尉、錄尚書事的職位,謚號為武昭。他沒有親子嗣,以堂兄思宗之第二子孝續為嗣,襲其爵位。天保初年,改封為修城郡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