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共和國關於進一步發展兩國友好合作關係的聯合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共和國關於進一步發展兩國友好合作關係的聯合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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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共和國關於進一步發展兩國友好合作關係的聯合聲明
(1999年11月8日)
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的邀請,烏茲別克共和國總統伊斯拉姆·卡里莫夫於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八日至十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了國事訪問。
兩國領導人在友好和建設性的氣氛中就雙邊關係及共同關心的地區和國際問題交換了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烏茲別克共和國(以下簡稱“雙方”)
基於進一步擴大和加深兩國長期穩定的友好合作關係的願望;
重申恪守一九九二年一月二日中烏建交聯合公報、一九九二年三月十三日中烏聯合公報、一九九四年十月二十四日中烏相互關係基本原則的聲明和一九九六年七月三日中烏聯合聲明的各項原則;
聲明如下:
一、雙方對兩國建交以來在政治、經濟、文化、科技、教育等領域互利合作的發展感到滿意,並將繼續努力,把兩國關係提高到一個嶄新的水平。
二、雙方將繼續保持和開展包括高層互訪在內的各個級別的政治對話,認為這對加強相互了解和信任具有重要意義。
三、兩國領導人十分重視擴大和加強兩國的互利經貿合作,認為兩國在經貿和生產服務等領域取得的成果具有重要意義。
雙方表示,應進一步發揮兩國在輕紡、家電、通訊、食品和農產品加工等領域的潛力,積極開展各種形式的互利經濟技術合作,促進雙方在共同感興趣的領域內相互投資。
四、雙方認為應優先發展交通領域的合作,協調兩國貨物過境運輸的條件,並對通過雙邊和多邊合作復興絲綢之路所取得的成績表示滿意。
鑒於中國庫爾勒-喀什鐵路已鋪設完畢,雙方認為應加快喀什-安集延鐵路技術經濟論證和簽署多邊協議的準備工作。
五、雙方將鼓勵兩國在科技、文化、教育、衛生、新聞、旅遊、體育等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兩國政府將為此創造相應的條件。
六、雙方重申有必要在保護環境、治理污染、防止工業對自然環境造成有害影響等方面開展合作。
七、兩國執法及其他主管部門將密切配合,共同努力預防、打擊和調查恐怖活動,跨國有組織犯罪以及非法種植、生產、製造和販運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和易制毒化學品。
八、雙方重申反對任何形式的民族分裂主義、宗教極端主義及國際恐怖主義,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勢力在本國境內從事針對另一方的分裂活動和極端行為,反對煽動國家間、民族間和教派間的矛盾。
九、雙方重申,願在維護國家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方面相互予以支持。
中方尊重烏茲別克共和國的獨立、主權與領土完整,支持烏茲別克領導人為鞏固國家獨立、維護憲法制度、發展民族經濟和實施社會經濟改革所作的努力。
烏方重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惟一的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烏茲別克政府反對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圖謀,重申不和台灣建立任何形式的官方關係。
十、中方積極評價烏茲別克在中亞地區所發揮的重要作用,高度評價烏茲別克關於建立中亞無核武器區的努力,願意根據中國在無核武器區問題上的一貫立場,積極支持中亞五國建立無核武器區。
雙方積極評價有關國家在“6+2”小組框架內為和平解決阿富汗衝突所作的努力,呼籲阿國內衝突各方採取有效措施,以實現民族和解並遵守塔什干宣言的原則。
雙方支持塔吉克民族和解進程,希望塔吉克實現持久的和平與穩定。
十一、雙方就共同關心的地區及國際問題交換意見表明,雙方在許多問題上持一致或相近的立場,雙方同意繼續在國際事務中加強合作。
雙方願就聯合國事務擴大雙邊合作,以提高和加強聯合國這一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最重要國際組織的作用和威信,重申忠於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公認的國際法準則,堅持尊重國家主權和互不干涉內政等基本原則。雙方將致力於建立公正合理的國際政治、經濟新秩序。
十二、烏茲別克共和國總統伊斯拉姆·卡里莫夫邀請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江澤民對烏茲別克共和國進行正式訪問。江澤民主席對此表示感謝並接受了邀請。訪問時間將通過外交途徑商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 烏茲別克共和國
代 表 代 表
江澤民 卡里莫夫
(簽 字) (簽 字)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八日於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