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晉縣行政服務中心
寧晉縣行政服務中心
寧晉縣行政服務中心位於縣城東北,南鄰天寶街、東接平安路。2007年8月籌建,2009年6月竣工,佔地23.55畝。主樓建築面積16000平方米,總投資4000餘萬元。一樓行政服務大廳2486平方米,二樓人才交流市場491平方米,大型多功能會議室500餘平方米。建成了集辦公、會議、網路、視頻、通訊於一體,一站式辦公、一條龍服務的工作平台。
2009年6月,寧晉縣行政服務中心機構正式批准設立。“中心”為正科級單位,編製10人,由兩名縣級幹部擔任“中心”主任和常務副主任,配備3名副主任,組建了強有力的領導班子。“中心”內設綜合股、業務股和監督股。經過多次研究,按照“應進必進”的原則,確定入駐單位29個,設置服務窗口46個,窗口服務人員99名。涉及項目248項,其中審批項目191項、收費項目57項。另外,為方便群眾,縣政府集中支付中心和教育集中支付分中心移至大廳辦公;縣中行、縣聯社設立結算網點;縣監察局、收費管理局設立監督、稽查和接受群眾諮詢、投訴窗口。2009年7月28日,經縣委、縣政府批准,行政服務中心正式啟用。
(一)指導、協調各單位窗口開展行政審批或公共行政服務工作;
(二)制定“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監督檢查單位窗口和工作人員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分析研究實施中遇到的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具體措施;
(四)協調聯合審批事項,跟蹤重點審批事項的運行情況;
(五)組織開展與行政審批相關的業務培訓;
(六)負責窗口工作人員的考勤、考核和工作紀律;
(七)負責“中心”的安全保衛、物業管理等;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中心機構規格為正科級,履行有關綜合性行政審批管理職能,由管理機構和成員單位組成。“中心”設主任1名(兼職)、常務副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中心”內設綜合股、業務股和監督股。縣紀委、監察局在“中心”設立投訴受理中心和監督監察室。
為把寧晉縣行政服務中心建設成審批程序最簡、時間最短、效率最高、服務最優的服務窗口,縣委、縣政府制定了專門的管理和考核辦法,明確規定:“單位窗口在‘中心’民主評議中較差的,對其單位行風評議實行一票否決;窗口工作在考核中不合格的,對單位整體考核按全縣評定的檔次下調一檔。對窗口工作人員的考核意見經縣考核辦核定後記入本人檔案”。同時“中心”制定了學習制度、考勤制度、考核制度、例會制度及廉政建設等多項內部管理制度,多措並舉范中心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