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服務費

支付給銷售機構的傭金

銷售服務費是指基金管理人根據基金合同的約定及屆時有效的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開放式基金財產中計提的一定比例的費用,用於支付銷售機構傭金、基金的營銷費用以及基金份額持有人服務費等。

介紹


基金銷售服務費的收取,將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約定,由基金管理人選取適當的時機(但應於中國證監會發布有關收取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銷售費用的通知后),經至少提前2個工作日在至少一種指定報刊和網站上公告后正式執行。
基銷售服務費費率超基資產凈值%(述費率標準限證監規費率標準限,取述費率限證監規費率標準限孰低執),具費率詳招募、招募基管指刊網站。基銷售服務費基份額持服務例低額%(述例限低證監規例限,取述例限證監規例限孰執)。

計算方法


基式收取銷售服務費,況,基銷售服務費按基資產凈值費率計算,計算:
H=E×N÷當年天數
H為每日應計提的銷售服務費
E為前一日基金資產凈值
N為基金管理人根據證監會的相關規定、基金合同的約定、招募說明書或更新的招募說明書披露的或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報刊和網站上的公告確定的本基金的銷售服務費年費率。
銷售服務費自基金管理人公告的正式收取日起,每日計算,每日計提,按月支付。
基金管理人依據本基金合同及屆時有效的有關法律法規公告收取基金銷售服務費或酌情降低基金銷售服務費的,無須召開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