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學部

中國科學院學部

中國科學院學部成立於1955年,是國家在科學技術方面的最高諮詢機構。負責對國家科學技術發展規劃、計劃和重大科學技術決策提供諮詢,對國家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科學技術問題提出研究報告,對學科發展戰略和中長期目標提出建議,對重要研究領域和研究機構的學術問題進行評議和指導。

中國科學院院士從全國最優秀的科學家中選出,每兩年增選一次。全體院士大會是學部的最高組織形式,學部主席團是院士大會閉會期間的常設領導機構,由中國科學院院長擔任學部主席團執行主席。現設有數學物理學部、化學部、生命科學和醫學學部、地學部、信息技術科學部和技術科學部六個學部。

60多年來,中國科學院學部為我國科學技術發展做出了重要貢獻。學部成立初期,組織學部委員參與制定了《1956-1967科學技術發展遠景規劃》,成為新中國科技發展史上第一個里程碑。1986年,89位學部委員建議在中國科學院實行面向全國的自然科學基金,在此基礎上成立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為我國基礎研究發展奠定了重要基礎。同年3月,王大珩、王淦昌、陳芳允、楊嘉墀4位學部委員上書黨中央,建議加強中國高科技的研究和發展,形成了國家“863”計劃,對促進我國高技術發展起到了重要作用。1993年,在王大珩、師昌緒、張光斗、張維、羅沛霖、侯祥麟等學部委員的倡議下,成立了中國工程院,極大推動和提升了我國工程科技事業的發展。1993年10月,經國務院批准,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改稱中國科學院院士。

發展歷程


中國科學院學部
中國科學院學部
中國科學院學部成立於1955年,是中國科學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在科學技術方面的最高諮詢機構。主要職能和任務是:組織院士對國家經濟建設、社會發展中的重大科學技術問題,科學技術發展規劃、學科發展戰略和重大科學技術決策提供諮詢,推動科學技術政策和措施的制定和實施;組織院士對重要研究領域、研究計劃和研究機構的學術問題,進行評議和指導;組織選舉院士和外籍院士;開展學術活動,同國內外學術團體進行交流與合作,促進科學技術的發展與普及等。
中國科學院學部的最高組織形式是院士大會,中國科學院院士是國家設立的科學技術方面的最高學術稱號,為終身榮譽。
中國科學院成立后,十分注意依靠國內高水平科學家參與學術領導,在經歷了評議會、科學工作委員會、專門委員會等方案幾度討論與演變后確定了建立專門委員制度。1953年初專門委員人數達253人,這為建立學部打下了基礎。1954年1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務院第204次政務會議批准,中國科學院於6月開始籌備建立物理學數學化學部、生物學地學部、技術科學部和哲學社會科學部,並組織全國科學界進行推薦並會同有關部門反覆討論和協商,提出了第一批學部委員名單草案。1955年5月,國務院第十次全體會議批准中國科學院第一批學部委員人選,共233人。1955年6月,中國科學院學部成立大會在北京隆重召開。黨和國家領導人周恩來、董必武、陳毅、陸定一、李濟深等出席大會並講話,指出中國科學院學部的成立“是我國科學事業發展中的一件大事”,“它的意義在於全國科學的學術領導中心已經建立起來”,“標誌著我國科學事業發展中的新階段的開始”。
1956年6月14日,毛澤東等黨和國家領導人接見了參加制定全國十二年科學技術發展遠景規劃的全體學部委員和科學家。1956年7月28日,物理學數學化學部更名為數學物理學化學部。1957年5月23日,在北京召開了中國科學院第二次學部委員大會,經過各學部學部委員推薦,自然科學方面遴選增聘了18位學部委員。5月27日,將生物學地學部一分為二,成立生物學部和地學部。1960年4月17日,在上海召開了中國科學院第三次學部委員大會。1960年後,哲學社會科學部劃歸中共中央宣傳部領導。
1977年5月7日,在中國科學院哲學社會科學部基礎上,正式成立中國社會科學院。1979年1月15日,經黨中央和國務院批准,中國科學院正式恢復在十年動亂中被停止的學部活動,並立即開始增補學部委員工作。1980年8月1日,數學物理學化學部分設為數學物理學部和化學部。1980年11月,各學部進行差額、無記名投票,增選了283位學部委員。1981年5月11日,在北京召開了中國科學院第四次學部委員大會,鄧小平等黨和國家領導人蒞臨大會並接見了出席會議的全體學部委員。198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決定,將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大會由中國科學院的最高決策機構,改為國家在科學技術方面的最高諮詢機構。1984年1月5日,在北京召開了中國科學院第五次學部委員大會。方毅代表中共中央和國務院講話,宣布將學部委員大會改為國家在科學技術方面的最高諮詢機構,學部委員是國家在科學技術方面的最高榮譽稱號。中國科學院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人選不再由主席團推選,改由國務院總理提名,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人大常委會任命。
1990年11月16日,國務院批准了中國科學院和國家科委關於增選學部委員的請示,批示中規定:“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是國家在科學技術方面的最高學術稱號,具有較高的榮譽和學術上的權威性,代表我國科技隊伍的水平和聲譽”、“增選學部委員工作,今後每兩年進行一次,逐步使增選工作制度化、規範化”。1991年11月增選了210名學部委員。
1992年4月20日,在北京召開了中國科學院第六次學部委員大會,李鵬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出席開幕式,李鵬同志代表黨中央、國務院在開幕式上作了重要講話。會議期間,江澤民和宋平、溫家寶同志在中南海懷仁堂同51位學部委員座談,江澤民同志作了重要講話。會議通過了《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章程(試行)》。
中國科學院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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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年10月19日,國務院第十一次常務會議決定,中國科學院學部委員改稱中國科學院院士。同年,中國科學院學部進行增選工作,於11月選舉出59名院士。
1994年6月3日召開了中國科學院第七次院士大會,江澤民等黨和國家領導人會見了全體院士,江澤民同志作了重要講話。會議修訂通過了《中國科學院院士章程》,選舉產生了首批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14名。《章程》規定,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是“對中國科學技術事業作出重要貢獻,在國際上具有很高學術地位的外國籍學者、專家”。1995年10月,中國科學院學部增選了59名院士。
1996年6月3日,中國科學院第八次院士大會在京召開,李鵬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出席了開幕式。李鵬同志代表黨中央、國務院做了重要講話。朱鎔基同志在閉幕式上作了關於當前國家經濟形勢、國有企業改革與促進科技進步的報告。會議選舉產生了第二批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10名。1997年10月,增選了58名院士。
1998年6月l日,中國科學院第九次院士大會在京召開。開幕式前,江澤民等黨和國家領導人會見了部分院士和外籍院士,江澤民同志發表了熱情洋溢的講話。朱鎔基同志出席了開幕式並作了重要報告。會議選舉產生了第三批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8名。1999年10月,增選了55名院士。
2000年6月5日,中國科學院第十次院士大會在京召開,江澤民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出席開幕式,江澤民同志作了重要講話。會議期間,朱鎔基同志作了形勢報告。李嵐清同志在閉幕式上作了重要講話。會議選舉產生了第四批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7名。2001年11月,增選了56名院士。
2002年5月28日,中國科學院第十一次院士大會在京召開,江澤民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出席大會,江澤民同志發表了重要講話。會議選舉產生了第五批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7名。2003年11月,增選了58名院士。
2004年6月2日,中國科學院第十二次院士大會在京召開,胡錦濤出席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溫家寶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出席大會。會議期間,溫家寶做了重要報告。會議選舉產生了第六批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6名。2004年6月5日,生物學部更名為生命科學和醫學學部,技術科學部劃分為信息技術科學部和技術科學部。
2005年6月3日,在中國科學院學部成立50周年之際,“走中國特色自主創新之路”院士座談會在人民大會堂舉行。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親切會見與會代表,並作了重要講話。胡錦濤代表黨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向中國科學院學部成立50周年表示熱烈的祝賀,充分肯定了學部和院士為我國經濟建設、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國防建設所做出的突出貢獻。2005年11月,增選了51名院士。
2006年6月5日,中國科學院第十三次院士大會在京召開。胡錦濤出席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吳邦國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出席大會。會議期間,國務委員陳至立到會作了重要報告。會議選舉產生了第七批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7名。2007年11月,增選了29名院士,並選舉產生了第八批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5名。
2008年6月23日,中國科學院第十四次院士大會在京召開。胡錦濤出席會議並發表重要講話。吳邦國等黨和國家領導人出席大會。會議期間,國務院總理溫家寶和國務委員劉延東到會作了重要報告。
中國科學院現設數學物理學部、化學部、生命科學和醫學學部、地學部、信息技術科學部和技術科學部等6個學部。學部現設諮詢評議工作委員會、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科普和出版工作委員會等3個專門委員會。
自1955年6月-2008年6月,學部共召開了14次院士(學部委員)大會。
2009年11月,增選了35名院士,並選舉產生了第九批中國科學院外籍院士6名。
現有中國科學院院士714名,外籍院士56名。

重要工作貢獻


1、諮詢評議工作
中國科學院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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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部成立伊始,就對我國科技事業發展的重大決策提出了建議,做出了重要貢獻。1955年6月,在學部成立大會上,郭沫若院長在工作報告中就發展我國科技事業提出了5項重要建議,第一項就是建議“研究並制定我國科學發展的遠景計劃”。該建議在大會總決議和向中央報送的總結報告中均予肯定,並很快被黨中央、國務院採納,決定編製1956~1967年國家科學技術發展遠景規劃。隨後,在國務院科學規劃委員會的領導和中國科學院各學部的具體組織下,包括全體學部委員在內的600多位科學家積極參與全國十二年科技發展遠景規劃的編製工作。規劃的制定與實施,為我國國民經濟、國防建設和科學技術事業,特別是新技術的發展和“兩彈一星”的研製成功奠定了堅實基礎,樹立了新中國科技發展史上的第一個里程碑。第三項即建議“建立學位制度、院士制度和學術獎勵制度”。1955年8月,國務院通過《中國科學院科學獎金暫行條例》。據此,1956年下半年,中國科學院各學部組織學部委員對各部委科研機構、各高等院校推薦的419個自然科學獎金候選項目進行評審並報院審核。1957年1月公布了“1956年中國科學院科學獎金”(即首屆國家自然科學獎)獲獎項目。5月,在中國科學院第二次學部委員大會閉幕式上舉行了頒獎儀式。1982年,學部接受國家科委的委託,對第二屆國家自然科學獎候選項目進行了評審。經國家科學獎勵委員會審批,有6項科研成果獲第二屆(1982年)國家自然科學獎,全部由學部委員主持並參與完成。評審和頒發國家自然科學獎,對於調動全國科技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激勵青少年投身科技事業的熱情,起到了積極作用。
1981年5月,第四次學部委員大會期間,張文裕、曹天欽等89位學部委員聯名給黨中央、國務院寫信,建議國家專門撥出一筆經費,設立中國科學院科學基金,以資助面向全國的基礎性研究工作。該建議很快得到國務院批准,撥出專款3000萬元,標誌著我國自然科學基金制度啟動建立。同年11月,中國科學院主席團(即第一屆中國科學院學部主席團)第二次會議通過《中國科學院科學基金試行條例》以及中國科學院科學基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人選。從1982年初到1986年初的4年中,經中國科學院各學部組織同行專家評議科學基金申請項目,共資助4400多個課題,總金額1.72億元,有力地支持了全國基礎性研究工作。1986年2月,國務院批准成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標誌著國家科學基金制度及其管理部門正式建立。
1986年3月,王大珩、王淦昌、陳芳允、楊嘉墀等4位學部委員根據世界科學技術發展的最新態勢和我國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迫切需要,向鄧小平、胡耀邦同志呈送《關於跟蹤研究外國戰略性高技術發展的建議》。當月,鄧小平同志批示:“這個建議十分重要”,“找些專家和有關負責同志討論,提出意見,以憑決策。此事宜速作決斷,不可拖延。”隨後,國務院責成有關部、委、院,組織幾百名專家,在充分論證的基礎上,制定了《國家高技術研究發展計劃綱要》(即“863計劃”),並撥出百億元專款抓緊付諸實施,從而揭開了我國有計劃、有組織地發展高技術研究的序幕。
為促進我國工程科學技術的發展和進一步調動廣大工程技術人員的積極性,1992年4月,張光斗、王大珩、師昌緒、張維、羅沛霖、侯祥麟等6位學部委員向黨中央、國務院報送《關於早日建立中國工程與技術科學院的建議》。5月,江澤民總書記等做出批示,責成中國科學院提出方案。學部組成研究小組,在廣泛調查研究、聽取各方意見、反覆醞釀討論的基礎上,形成了中國工程院建院方案,后經中國科學院會同國家科委呈報黨中央、國務院並獲批准同意。1994年6月,中國工程院正式成立,成為我國工程科技界的最高榮譽性和諮詢性學術機構。30位中國科學院院士經學部主席團推薦后被選聘為首批中國工程院院士。
1990年以來,國家科委(科技部)、國家計委(發展改革委)、國家經貿委等有關部門先後委託學部開展一批諮詢評議項目,其中重要項目有:《科學技術進步法(草案)》,《國家中長期科學技術發展綱領(草案)》,國家“八五”科技攻關計劃立項及其中期評估,國家“攀登”計劃A、B項目遴選,國家重大科學工程項目遴選,國家“九五”科技攻關計劃立項和2010年科技發展規劃思路框架研究,國家重大基礎性研究項目(“973計劃”)立項,國家“十五”高技術產業發展規劃,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戰略研究,國家“十一五”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國家高技術產業發展“十一五”專項規劃發展重點等。中國科學院學部發揮院士集體智慧,在調研考察、深入研討的基礎上提交了一批高質量、高水平的諮詢評議報告,為國務院和政府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了科學依據。
從2003年4 月起,學部組織全體院士積極參與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研究制定和諮詢工作。學部對制定規劃的指導思想、宏觀思路、組織機制、工作方法等提出了重要意見和建議。針對重大和共性問題,學部組織院士開展三農問題、公共衛生體系建設、能源戰略、空間科學等綜合性、跨學科、跨領域的重要專題預研,並向國務院呈送了諮詢報告。
近年來,學部更加註重結合自身的學科優勢,發揮國家思想庫的重要作用,把握國家的戰略需求,針對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科技進步和國家安全等重大問題主動向國家建言獻策,圍繞能源與資源、科學教育、生態與環境、醫療衛生、學科發展戰略等方面提交的諮詢報告受到國務院領導和有關部委的重視,部分諮詢成果已經體現在國家有關部門的決策中。有關城市化進程的諮詢報告引起中央和社會的深刻反響,為有效遏制城市化進程中可能出現的負面問題發揮了積極作用;有關能源的多個報告,從能源供應、能源的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的發展到能源的可持續發展戰略等方面為國家制定能源戰略、保證國家的能源安全提供了全面科學的意見;有關氣候變化的若干諮詢報告,為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問題提供了科學依據;有關生態環境的幾個報告,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與環境相協調提供了科學支撐,並針對新疆、青藏高原、內蒙古等地區的發展和應對環境危機提出了對策;有關教育的報告,為國家教育體制改革、高科技人才培養和引進等方面提出了科學建議。
學部針對國家的突發自然災害,迅速組織諮詢,積極應對,充分發揮了積極作用。2008年初,我國南方大部分地區遭遇的大範圍持續性的低溫雨雪冰凍特大災害和2008年“5·12”汶川地震發生后,學部通過不同形式和途徑,圍繞抗震救災和災后重建等一系列問題,為國家制定應急方案和採取應對措施提供了重要建議,部分建議立即得到了採用。
為了充分發揮院士群體在制定國家科學規劃中的作用,促進我國基礎研究實現學科均衡協調可持續發展,學部還與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於2009年4月啟動了“2011~2020年我國學科發展戰略研究”的合作研究。
學部還重視發揮院士群體的智慧,努力為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學部組織院士和專家對一些省、市制訂的經濟社會發展規劃進行諮詢評議,有針對性地組織舉辦科技論壇講座和院士報告會,協助院士將科技成果在地方進行轉化等,對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學部還致力於擴展與國際組織的合作諮詢工作。2007年,學部參與國際科學院委員會(IAC)能源專家組研究,編譯了IAC《未來之路:向可持續能源邁進》報告,撰寫了《應對挑戰:構建可持續能源體系》報告。學部組織中美聯合諮詢組,開展兩國四院可再生能源諮詢研究。
截至2009年10月底,學部共完成140餘項諮詢報告,編印並報送了200餘份《中國科學院院士建議》,承擔並完成多次國家科技發展規劃等國家委託的諮詢評議任務,參加全國多個省市有關發展規劃等重大諮詢活動。
2、學風和科學道德建設工作
學部成立以來,院士們以赤誠愛國、無私奉獻、嚴謹治學、奮勇拼搏的崇高道德風尚,成為我國科技界的表率和楷模,並為學部科學道德與學風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50多年來,弘揚科學精神,加強科學道德與學風建設,成為幾代學部委員、院士接力傳承的奮鬥目標和寶貴精神財富。
從1980年起,學部委員(院士)們積極倡導科學道德與學風建設,在報刊上兩次發起關於科學道德問題的討論,北京地區103名學部委員和專家聯名發表“首都科技工作者科學道德規範”倡議書,上海地區106名學部委員和專家聯名提出制訂“科技工作者科學道德規範”的倡議,對改革開放時期我國科學技術的健康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1990年代以來,學部更加重視院士隊伍自身建設以及發揮院士群體在全社會精神文明建設中的表率作用,於1996年11月率先成立學部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加強學部的科學道德與學風建設。1994年以來,學部組織出版了《中國科學院院士自述》、《院士畫冊》、《院士風采》、《院士思維》、《院士故事》、《中國女院士》等系列出版物,對弘揚科學精神,加強科學道德與學部建設起到了促進作用。
2001年11月,學部制訂了《中國科學院院士科學道德自律準則》,這是學部成立50年來第一部規範院士自身行為的正式文件,在全社會引起很大反響。2002年12月,學部舉辦“弘揚科學精神,加強科學道德建設”研討會。2004年10月,學部制訂並試行的《中國科學院院士違背科學道德行為處理辦法》,是自建國以來中國最高學術團體規範科學家行為、嚴肅科研紀律的重要舉措,是切實加強科技界科學道德建設的重要表率性行動。2004年9月,向國務院呈報了《我國科學道德與學風建設基本分析和建議》的諮詢報告,首次對當前我國科學道德與學風的基本狀況及在科技發展進程中面臨的科學道德和學風問題產生的原因進行了深刻分析。2005年10月,中國科學院與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聯合在北京、上海召開CAS-COMEST科技倫理會議,這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世界科學知識和技術倫理委員會在中國首次舉辦的科技倫理年會。2007年2月,中國科學院和中國科學院學部主席團聯合發布《關於科學理念的宣言》。2007年11月,學部舉辦“推進和諧學術生態建設”科學道德和科技倫理專題研討會。
3、學術活動和科學普及工作
學部成立之初,學部起到了全國科學的學術領導中心的作用。1955年,學部在北京召開抗生素學術會議。衛生部、高等教育部、解放軍總後勤部等36個單位的150餘名代表參加,邀請11個國家的科學家到會。1955年,物理學數學化學部籌委會與重工業部化工局聯合在瀋陽聯合召開高分子化學及重有機合成研究計劃座談會,通過了1955-1958年高分子化學協調計劃,並建議科學院組織高分子化學委員會,11月,院務常務會議通過了《高分子化學委員會簡則(草案)》和高分子化學委員會委員名單。1956年,由童第周主持,與高等教育部在青島聯合召開遺傳學座談會。這次會議,對學術界貫徹“百家爭鳴”方針起了推動作用。
1996年3月,學部聯合中國科協、中國工程院等部門在全國近20個中心城市,組織舉辦“百名院士百場科技系列報告會”活動,歷時一年,140多位院士面向各級領導幹部和社會公眾作了200多場報告,聽眾約10萬人次,引起很大反響。
由中國科學院學部發起,聯合中共中央宣傳部、教育部、科學技術部、中國工程院、中國科協共同組織舉辦“科學與中國”院士專家巡講活動。從2002年12月至今,巡講團在全國各地舉辦了600餘場報告會,產生了廣泛影響,揭開了新世紀科普工作的新篇章。
2002年5月,技術科學部創辦“技術科學論壇”,面向部門、地方和企業舉辦系列學術報告會,並為優秀青年科技專家提供交流平台,收到良好效果,至今已在全國各地作了300多場科技報告。
2008年第十四次院士大會期間,舉辦了中國科學院學部首次學術年會。
《中國科學》和《科學通報》創刊50多年來,在刊載我國自然科學具有創造性的、高水平的和具有重要意義的最新成果的論文,促進學術交流,推動科技發展等方面作出了積極貢獻,在國內外都有著廣泛的影響。學部積極推進《中國科學》和《科學通報》改革工作,建立了以“兩刊”理事會為最高學術領導機構、總主編負責把握辦刊方向、各輯主編為各輯的學術負責人、各輯編委會在主編領導下自主辦刊的學術管理體系。經過3年多的改革實踐,《中國科學》和《科學通報》已呈現出良好的發展態勢,為發展成為國內外具有廣泛影響、高水平、有特色的國際性學術期刊奠定了良好基礎。2008年開始,為整合我國科技期刊的優勢資源,推動科技期刊進入良性發展的軌道,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與中國科學院經溝通協商,雙方達成將《中國科學》與《自然科學進展》雜誌整合的共識,在繼承兩個雜誌優良傳統的基礎上,共建新的科學期刊。

結語


2006年和2008年,胡錦濤總書記在兩院院士大會上均發表重要講話,他指出:“兩院院士作為我國科學技術和工程技術界的領軍人物,要繼續團結帶領全國科技界更加積極主動地參與決策諮詢,努力為解決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戰略問題提供諮詢建議,為國家宏觀決策提供科學依據”。“中國科學院學部、中國工程院是國家在科學技術和工程方面的最高諮詢機構,是國家的科學技術思想庫。長期以來,兩院院士團結帶領全國科技界,圍繞國家經濟社會發展中的戰略問題、世界和我國科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等積極建言獻策,提出了許多重要諮詢意見,為中央決策提供了科學依據。從十二年科學技術發展遠景規劃的制定、自然科學基金會的建立、“863計劃”的提出到國家重大科學工程建設和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的研究制定,從主體功能區規劃的出台到構建可持續能源體系和應對氣候變化建議的提出,等等,無不凝聚著兩院院士的心血和智慧”。“實踐證明,中國特色的院士制度,有利於凝聚我國科技界的精英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出主意、攻難關,有利於組織創新團隊承擔國家重大科研項目,有利於激勵廣大科技工作者為國家富強、民族振興貢獻智慧才幹”。

組織機構


機構有院士669人,外籍院士43人。全體院士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其常設領導機構是學部主席團,由中國科學院院長擔任學部主席團執行主席。現設有數學物理學部、化學部、生命科學和醫學學部、地學部、信息技術科學部和技術科學部六個學部。
近年來,學部圍繞我國西部大開發、城鎮化發展戰略、國家安全、應對氣候變化、可持續發展、學科發展戰略、科學教育、人口老齡化等重大問題開展諮詢研究,形成了一系列諮詢成果報送黨中央、國務院和有關部門,為國家制定相關政策提供了重要參考依據。
院士大會
中國科學院院士大會是中國科學院學部的最高組織形式。院士大會每兩年召開一次,一般於公曆逢雙年份6月的第一周舉行。
院士大會的職能包括:
中國科學院學部
中國科學院學部
1.審議常設領導機構的工作報告。
2.選舉常設領導機構成員。
3.制定和修訂院士章程。
4.決定學部的設置和調整。
5.開展學術活動。
6.提出重大建議。
學部主席團
(簡稱主席團)是院士大會閉會期間的常設領導機構。主席團由中國科學院院長、負責學部工作的副院長、各學部主任、各專門委員會主任和經院士大會選舉產生的若干名成員組成。中國科學院院長為主席團執行主席,主持主席團會議。院士大會選舉產生的主席團成員,任期為4年,不連任。主席團設執行委員會,執行院士大會和主席團的決議,領導學部工作。執行委員會由主席團執行主席、負責學部工作的副院長、各學部主任和各專門委員會主任組成。主席團執行主席主持執行委員會會議。執委會的職能是執行院士大會和主席團的決議,領導學部工作。
1.聽取各學部工作彙報,研究學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聽取諮詢評議工作委員會的彙報,研究開展重大諮詢評議工作,審議重要諮詢報告。
3.聽取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的彙報,研究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工作。
4.聽取科普和出版工作委員會的彙報,研究開展重要學術交流活動、科學普及工作和出版工作。
5.研究開展學部的國際學術交流與合作。
6.聽取學部工作機構的彙報,指導其開展工作。
7.研究討論提交學部主席團會議審議的重大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