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屆茅盾文學獎

中國作家協會主辦獎項

茅盾文學獎是由中國作家協會主辦,根據茅盾先生遺願,為鼓勵優秀長篇小說創作、推動中國社會主義文學的繁榮而設立的,是中國具有最高榮譽的文學獎項之一。

2019年3月15日,中國作家協會宣布第十屆茅盾文學獎評獎工作正式啟動,開始徵集參評作品。第十屆茅盾文學獎評獎年限為2015—2018年。參評作品須為成書出版的長篇小說,版面字數13萬字以上,於評獎年限內首次出版,出版單位在中國大陸地區。徵集截止日期為2019年4月30日,以郵件發出日期為準。2019年5月15日,第十屆茅盾文學獎234部參評作品目錄正式公布。

2019年8月16日,第十屆茅盾文學獎獲獎結果公布。10月14日,第十屆茅盾文學獎頒獎典禮在國家博物館隆重舉行。

評選規則


徠2019年3月15日,中國作家協會宣布第十屆茅盾文學獎評獎工作正式啟動,開始徵集參評作品。
2019年4月30日,第十屆茅盾文學獎參評作品徵集工作結束。
2019年5月15日,《第十屆茅盾文學獎參評作品目錄》公示,公示期為2019年5月15日至6月15日。經審核,初步認定共有234部作品符合《茅盾文學獎評獎條例》所規定的參評條件。
2019年8月16日,第十屆茅盾文學獎評獎委員會進行第六輪投票,產生了5部獲獎作品。
2019年10月14日晚,第十屆茅盾文學獎頒獎典禮在國家博物館隆重舉行。

徵集辦法

1、第十屆茅盾文學獎參評作品由中國作家協會團體會員單位、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出版社、大型文學期刊和重點文學網站推薦。
2、中國作家協會團體會員單位、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宣傳局、文藝類出版社、大型文學期刊、重點文學網站可推薦不超過3部作品,非文藝類出版社可推薦不超過2部作品。
3、推薦單位推薦時須獲得作者授權。
4、作者須向上述單位提出作品參評申請。評獎辦公室不接受個人申報。

參評條件

1、第十屆茅盾文學獎評獎年限為2015—2018年。
2、參評作品須為成書出版的長篇小說,版面字數13萬字以上,於評獎年限內首次出版,出版單位在中國大陸地區。出版時間以書籍版權頁標明的第一版時間為準。
3、用少數民族文字創作的長篇小說應以其漢語譯本參評。
4、多卷本作品應以全書參評。
5、在文學期刊或網站發表,評獎年限內未成書出版的作品,不得參評。

徵集程序

1、推薦單位須填寫“參評作品推薦目錄”和“參評作品推薦表”,並加蓋公章。每部推薦作品須附推薦意見、作者簡介、3000字以上作品梗概和作者授權簽字。上述各項材料須同時提供紙質文本和電子文本。
2、推薦單位須提供參評作品每部30本(套),大型文學期刊須另提供原發刊物每部1冊。
3、紙質材料和參評作品須掛號或快遞寄至中國作家協會第十屆茅盾文學獎評獎辦公室,勿用包裹。
4、徵集截止日期為2019年4月30日,以郵件發出日期為準。

評獎機構

第十屆茅盾文學獎評獎委員會
主 任:鐵凝
副主任:李敬澤、閻晶明
委 員:馬步升、王本朝、王彬彬、韋健瑋、石才夫、葉立文、叢治辰、包斯欽、吉米平階、劉華、劉瓊、劉大先、劉復生、劉曉林、孫甘露、李一鳴、李延青、李國平、李掖平、李朝全、楊揚、楊青、楊少衡、楊慶祥、吳俊、邱華棟、何平、何弘、何向陽、汪政、張莉、張麗軍、張清華、張新穎、陳曉明、陳福民、邵麗、歐陽友權、歐陽黔森、季宇、岳雯、金仁順、孟繁華、胡平、洪治綱、賀仲明、徐兆壽、徐貴祥、郭文斌、黃桂元、黃德海、曹啟文、梁鴻鷹、董立勃、韓春燕、魯敏、魯順民、謝有順、潘靈
第十屆茅盾文學獎紀律監察組
組 長:吉狄馬加
成 員:李 梅、陳德龍、胡友筍、納 楊
第十屆茅盾文學獎評獎辦公室
主 任:何向陽
副主任:李朝全、趙 寧

歷屆名單


2019年8月12日,中國作協旗下的中國作家網發出《第十屆茅盾文學獎評獎辦公室公告》,公布了10部提名作品:
獲獎人提名
《北鳶》(葛亮)
《尋找張展》(孫惠芬)
《人世間》(梁曉聲
《主角》(陳彥
《刻骨銘心》(葉兆言
《捎話》(劉亮程)
《應物兄》(李洱)
《牽風記》(徐懷中
《北上》(徐則臣)
《敦煌本紀》(葉舟)
2019年8月16日,第十屆茅盾文學獎評獎辦公室公布了本屆茅盾文學獎的獲獎作品,分別是:獲獎作品
《人世間》(梁曉聲)
《牽風記》(徐懷中)
《北上》(徐則臣
《主角》(陳彥)
《應物兄》(李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