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殖民化

非殖民化

聯合國1945年成立以來,有80多個曾受殖民統治的國家作為獨立主權國家加入了聯合國。其它許多領土通過同別的獨立國家發生政治聯繫或通過同他國合併而實現自決。聯合國在這一歷史性的轉變過程中發揮了關鍵作用,鼓勵附屬地人民保持期望,並確定目標和標準,加速其獲得獨立的進程。

非殖民化


聯合國還監督了走向獨立的選舉——1956年和1968年在多哥,1961年在西薩摩亞、1989年在納米比亞以及1999年是東帝汶的全民協商。

自決和獨立


聯合國非殖民化的工作源自《憲章》中“人民平等權利及自決”原則,以及《憲章》討論附屬地人民利益的三個具體章節。1960年以來,聯合國一直遵行大會《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其中,會員國宣稱必須迅速結束殖民主義。聯合國還遵守大會1960年第1541(十五)號決議,其中規定了向非自治領土提供充分自治的三條辦法。
雖然在反對殖民主義方面取得進展,但仍有約130萬人民生活在殖民統治下,聯合國繼續努力幫助其餘的非自治領土獲得自決或獨立。為此目的,大會於2000年宣布2001-2010年為第二個剷除殖民主義國際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