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賄
俗賄
所謂“俗賄”,是以金銀珠寶為核心的行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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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常規形態來說,現金、存摺或者類似金銀首飾等在尋常百姓看來直接等同於金錢的行賄物,即“俗賄”。換句話說,這些東西都是“常規武器”,已經越來越讓貪官棘手,而且看起來太俗,所以是“俗賄”。
由於反腐力度不斷加大,“俗賄”越來越吃不開了(當然仍有一定市場),但一些官員的貪婪之心並未因此泯滅,於是,他們或者主動、或者被動,或者主動被動相結合地漸漸“雅”了起來。“雅賄”正是端給“雅貪”們的一道時尚菜,而且大合對方胃口。
近年來的反腐實踐告訴我們,“雅賄”頗有市場,而“雅貪”的數量也在不斷上升。這當中,既有“俗賄”、“雅賄”通吃的,也有拒“俗”就“雅”、專吃“雅賄”的業內高手。
中煤集團副總經理張寶山被雙規一個月後,已於2009年12月被檢察機關正式批捕。張寶山落馬的原因之一,是在澳門賭場貴賓室豪賭。而為張提供豪賭資金的,是在山西資源整合中被中煤出資30億元控股的金海洋集團原董事長高靖海。
張寶山落馬的原因之一,緣於其“俗賄”。說他“俗賄”,是因為收取金錢這個最普通最直白的行賄方式。張寶山這個貪官,也成了最俗不可耐的貪官之一。
上海的一位讀者在接受採訪時表示,“這個時代,無聊的事情太多,用絲綢做書,算是其中一件。一些人希望用它來給自己添加點書香氣,更多的人則用來送禮。‘俗賄’、‘雅賄’,本質上其實沒什麼區別。”
此詞經國家語言資源監測與研究中心等機構專家審定入選2010年年度新詞語,並收錄到《中國語言生活狀況報告》中。
提示性釋義:指直接送真金白銀、皮袍、人蔘、豪宅和有價證券等的賄賂方式。與“雅賄”相對。
例句:某種意義上說,“雅賄”只是“俗賄”的粉刷版,甚至它不能算是升級版,它本身具有“俗賄”的所有特性,亦具有“俗賄”所有的危害性。(2010年7月6日《北京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