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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秉和

原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

李秉和,1914年11月出生,湖南省長沙縣東鄉人。父親系自耕農,農閑時節經營小商,母親勤勞賢惠,持家有方。

人物生平


李1922年隨父母到城市生活,讀過三年舊學,打下較好古文基礎。1926年起學習手工印刷技藝,早出晚歸,勞身苦心。三年學成后開設義豐印刷紙店,以加工成品為主,一絲不苟,苦心經營。流水十年,坎坷辛勞,日積月累之下漸有家業。
李秉和[原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
李秉和[原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
1938年9月,李經友人介紹到常德義勇壯丁總隊第三中隊任事務長。未幾,長沙文夕大火,家產悉數被焚毀,十年心血毀於一旦。家人亦在這場劫難中散作秋蓬,妻兒流落到湘陰以織布為生,李則赴任憲兵第十一團第二營營部同准尉司書,駐紮於湘西及四川萬縣一帶。1940年5月調任重慶衛戍總司令部政治部第四科中尉科員,與政治部主任趙可夫交情甚厚。1941年8月調往重慶市郊的軍政部軍用汽車修理總廠,任總務科文書股上尉股員,後代理股長一職,精於業務,吃苦耐勞。1944年3月調任九十七軍一九六師政治部同少校經理員,輾轉於重慶至黔南一帶的抗日戰場。1945年6月任重慶市政府社會局工商科科員,負責行政審批與工商管理。
1946年趙可夫任第十一戰區政治部主任,李隨調至北平任政治部第四科同少校科員。1947年3月赴河北通縣任第五十九兵站醫院訓導室同中校主任,負責醫院政治工作。1948年1月復隨趙可夫返湘,任省幹部訓練團總務科同上校科長,時訓練團主任由程潛兼任,趙任教育長。1949年4月接受中共地下黨的動員,開始做起義準備。7月中下旬,趙可夫被白崇禧以“中共要嫌”秘密逮捕,訓練團被勒令撤銷,人員全部遣散,駐團武警撤離,形勢異常嚴峻。李排除萬難,妥善保全了該團的檔案和財物,並設法營救被捕的趙可夫脫險。爾後在新成立的湖南臨時省政府領取工作符號開展迎接解放工作,8月隨程潛在長沙起義。
李秉和1995年12月病逝於長沙,享年82歲。

社會職務


湖南和平解放后,李奉命將保管的檔案和財物交湖南人民革命大學接收。交接完畢后,自顧本為一勞動人民,遂響應黨“勞動光榮”的號召,攜妻帶子前往長沙縣農村從事勞動生產。靠承做學校課本及妻子織布維持家庭生計,後到榔梨供銷合作社印刷加工組當臨時季節性技工。1958年9月由生產隊安排到各廠社做裁切技工。1963年“四清”和“文革”期間受殘酷打擊,幾至家破人亡。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撥亂反正,1980年9月開始由政府逐月給予生活困難補助。1981年4月被正式認定為起義人員,次年9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辦事員,1985年2月任參事室秘書,1989年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