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花
樓花
期房,為地產物業市場的名詞,是一種投資工具不動產期貨,指預售的尚未完成的地產發展項目。房屋預售許可證則俗稱樓花。
在中國大陸,期房階段開始於開發商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當建築完工,開發商在當地房屋管理部門完成房屋所有權初始登記並獲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之後,房屋即成為現房。
在香港,該地產項目如果還未有政府當局發出的入伙紙,也定義為期房。
地產發展項目以期房方式發售,對地產發展商最有利,在現金流方面而言,先收錢,一年半載之後才交貨。在物業買家方面,投資風險是最高,因為有“隔山買牛”的現象,除了有現金流、銀行按揭、利息等風險之外,還有例如發展商的誠信、當地法律對投資者的保護、爛尾樓及縮水樓等潛在風險。
以往房屋是先建后售。1953年底,由霍英東在香港油麻地公眾四方街(今眾坊街)新樓建案時,首創動工興建前先交訂金、分期付款方式售屋,有如開花(付錢)結果(建成),稱作“賣樓花”。
台灣則是1960年代後期開始以“預售屋”手法銷售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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