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燕

復旦大學教師

許燕是復徠旦大學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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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復旦大學新聞學院教師許燕在其撰寫的《30年中國新聞文體變遷》(收錄於李良榮等著的《歷史的選擇》一書)一文中,引用了原告博士后研究報告《新時期報紙新聞文體發展研究》部分內容,但未加註釋指明所引用內容的作者姓名、作品名稱及其出處。
法院認定,這種在創作中不標明作品來源的使用是對原告文章的抄襲,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應該承擔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民事責任,故判令許燕在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在新聞學核心期刊《新聞記者》雜誌上刊登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的啟示並賠償原告合理費用。
徠2010年2月8日,復旦大學校長辦公會正式做出復旦學術處字(2010)4號的處理決定,包括撤銷許燕副教授任職資格,停止李良榮教授博士后聯繫導師兩年,免去其復旦大學新聞學院學位評定分委員會主席和學術委員會委員的職務等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