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型組織

事業部制的組織結構

M型組織即事業部制組織結構,事業部是在公司統一領導下,按照產品、地區或顧客劃分的進行生產經營活動的半獨立經營單位。

事業部一般是按產品來劃分,有較大的自主權,自己下設市場部、生產部等,但下設各事業部不是完全子公司,主要表現在兩方面:一方面是有些事務還是全公司管,如有的大公司實行後勤的統一支持,有的實行財務系統的統一處理,當然信息基礎的統一更是其特點;其二是它有為全公司服務或管理的義務。

操作實務


M型組織構架的四個維度:
1.領導者具有用自己勇於承擔群體苦難與重大責任,以及恭謙待人的行為所建立起來的領導權威。而不僅僅是依靠法定職位來維持這種權威。
2.領導者擁有通過考驗,憑幹部本身的業務能力和品德入選的、結構合理的班底。最高領導者除了全局性的用人、拿主意和協調等職責外,能通過充分授權使他們分擔重任,而且地位顯赫,成為名副其實的中堅力量。
3.領導群體明確劃分為高階、中堅、基層三個領導層次,三個領導層次各司其職,分工合作,形成完整的領導結構體系:高階注重天時地利人和,使企業內外和諧共生;中堅注重安人遂事而使企業有實效;基層注重章法,善於協作,具有效率而使企業得到實利。
4.有明確的縱向遷升階梯及橫向回報規則。兩者編織出領導者穩定組織的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