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力用煤
適於用作動力燃料的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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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科:煤田地質學
詞目:動力用煤
英文:coal as fuel,power coal
釋文:各種類型的煤都可作為動力燃料,但為了合理利用煤炭資源,應儘可能選用非煉焦煤和不能作為化工原料的煤。發熱量是評價動力用煤的主要指標。動力用煤一般是灰分越低,發熱量和灰熔融性越高越好。具體質量要求隨用途和鍋爐類型而異。如火車機車和船舶用煤要求較高,不但要求灰分低(Aad分別≤24%和<20%)、硫分低(St,ad<2.5%)、灰熔融性(Ts)軟化溫度高(Ts>1200℃),而且要求有一定的粒度(13~70毫米和6~25毫米),以減少燃料的損失。發電廠可用質量較差的煤,以及選煤廠的中煤和煤泥等。在煤礦就近建立坑口電站利用劣質煤發電,可以合理利用能源和節約鐵路運輸量。高灰、高硫動力煤燃燒前需經洗選,以減輕對環境的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