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主權論
1968年蘇聯提出的霸權主義理論
有限主權論是60年代末蘇聯勃列日涅夫政府提出的一個說法,是有關處理社會主義國家之間關係的主張。這是一種霸權主義的理論,這一理論認為,在當代國際社會中主權已經過時,主張用“聯合主權代替單一的國家主權”。這一政治主張曾受到美國政府的重用。1968年8月,蘇聯出兵侵佔了捷克斯洛伐克,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強烈譴責。但蘇聯領導人認為,由所有社會主義國家所組成的大家庭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社會主義大家庭的利益”是“最高主權”高於一切;因而“社會主義大家庭”的各“兄弟國家”的主權是有限的。由此,人們把這一論點稱為“有限主權論”。
蘇聯出兵捷克斯洛伐克
蘇聯在60年代中後期,國力迅速崛起,工農業產值逐漸逼近美國,而軍事力量的規模甚至超過了美國,於是,就把二戰結束后美國學者提出的有限主權論撿起來為自己所用了。
“有限主權論”出現的直接原因,是1968年的捷克“布拉格之春”事件。蘇聯出兵侵佔捷克斯洛伐克的事實,引起了國際社會的強烈譴責。
1968年11月13日,勃列日涅夫在《真理報》上發表文章,為出兵侵佔捷克斯洛伐克的行為辯解,提出他的處理社會主義國家之間關係的理論,即有限主權論。其主要觀點:當反社會主義勢力企圖推翻社會主義制度、復辟資本主義,對整個社會主義共同體的安全構成威脅時,這就不僅僅是某個社會主義國家人民的問題,而是所有社會主義國家的共同問題,即每個社會主義國家的主權不能同社會主義世界的利益相對立,不能同社會主義世界的利益相衝突。社會主義大家庭的利益是至高無上的主權,而各社會主義國家的主權則是有限的。
隨後,蘇聯報刊也大肆宣傳,“大家庭的利益”是“最高主權”,而一國的主權是“有限度的”,以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大家庭”有權“決定”大家庭成員的“命運”,其中“包括它的主權命運”等,這就是所謂的“有限主權論”。根據這一理論,除“社會主義大家庭”的“家長”——蘇聯以外,任何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的主權都是有限的,誰要試圖拋棄蘇聯模式,走獨立自主的發展道路,都是蘇聯所不能允許的,蘇聯必須加以干涉。
所謂的“有限主權論”,其實是蘇聯在捷克先行動之後,要為蘇軍突襲一個華約國家找補的一個理論依據。“有限主權論”違反國際法中關於一個國家具有獨立主權的原則,其實質是限制別國主權、干涉別國內政,為推行霸權主義政策製造理論根據。事實證明,蘇聯的這一理論主張,嚴重影響了社會主義國家之間的平等關係,造成了極為不良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