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宏彥,男,1970年10月生,漢族,中共黨員,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
現任吉林省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庭長,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審判員。
曾任四平市法院訴訟證據鑒定中心副主任、司法技術輔助工作辦公室主任、審判監督一庭庭長。
現任吉林省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庭長,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審判員。
2016年8月,擬提名為縣(市、區)人民法院院長候選人。
2021年9月23日,
四平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二次會議通過任命張宏彥為四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委會委員、審判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