製造企業
製造企業
1.1 企業概念 所謂企業,是指從事生產、流通、服務等經濟活動,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依法成立的基本經濟組織。工業企業是最早出現的企業,它是指為滿足社會需要並獲得盈利從事工業性生產經營活動或工業性勞務活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並且有法人資格的經濟組織。
〔1〕製造企業是以盈利為目的的經濟組織
製造企業作為經濟組織,必須追求經濟效益並獲取盈利,盈利是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取得成果的體現,也是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基礎,它有別於政權組織的公安、檢察、法院,有別於機關,還有別於事業單位的學校、醫院等。
〔2〕 製造企業是從事工業生產經營活動或提供工業性勞務的經濟組織.
〔3〕 製造企業是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獨立核算的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
製造企業作為經濟組織,必須擁有一定的人力、物力、財力資源,還必須擁有充分的獨立經營自主權,包括資產的處置權和產品的生產銷售權等。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只是國家政部門的附屬物,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企業。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必須是商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是市場交換的主體。
〔4〕製造企業是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
製造企業作為依法成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必須完備三個法律程序:○1必須正式在國家工商管理部門註冊備案 ○2 必須有特定的名稱、固定的經營場所、一定的資金、一定的組織機構和企業章程 ○3 能獨立對外行使法定權利和承擔法律義務。這就是製造企業作為法人單位,其合法權益受到法律保護,並能直接承擔經營活動中的法律責任。
對製造品,可以根據它們參與生產過程的程度和價值大小劃分為材料和部件、資本項目以及供應品和服務三大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