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阿非羅
古代的頭銜
提阿非羅(Theophilus),意思是“愛神者”或“被神愛者”。這是一種稱為,在古代只有少數人會有這樣的頭銜。他很有可能是一位律師或者是一位法官才有可能有這樣的頭銜。
目錄
不論何種說法,兩部書皆是寫給這位叫做提阿非羅的人或人們,卻是無疑。
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起頭都說是給提阿非羅的,可見上帝啟示的這兩部經卷的執筆者是同一個人,就是路加。
【路一1~2】「提阿非羅大人哪,有好些人提筆作書,述說在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是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
﹝原文字義﹞「提阿非羅」神的朋友,愛神的人,神所愛的,神所寶貴的;「好些」許多;「提筆」著手,從事;「成就」充分信服,完滿成功;「傳道的人」遞送話語(信息)的差役;「傳給」交給,交出。
【徒一1】「提阿非羅阿,我已經作了前書,論到耶穌開頭一切所行所教訓的」
〔原文字義〕「提阿非羅」神的朋友,愛神的人,神所愛的,神所寶貴的,神所看重的。
〔文意註解〕「提阿非羅阿」他是本書和《路加福音》的受者,詳情請參閱《使徒行傳提要》『受者』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