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崖蘇維埃政府
瓊崖蘇維埃政府
瓊崖蘇維埃政府於1928年8月成立。1941年11月成立瓊崖東北區抗日民主政府,1945年9月改為瓊崖民主
政府(1947年稱瓊崖臨時民主政府),1949年7月,改稱瓊崖臨時人民政府,直到1950年5月1日海南解放。
瓊崖民主政府自成立后,認真貫徹執行中共中央的方針、政策與決議、指示,併發布了一系列的通令、訓令、條例、規定等行政法規,領導全瓊人民堅持革命鬥爭、創建革命根據地、建立基層民主政權,發展經濟,活躍文化,做好擁軍支前等各項工作,使瓊崖的民主革命取得了一個又一個勝利,直到全瓊獲得解放。
1928年8月12日,全瓊第一次工農兵代表大會在樂會縣第四區高朗村召開,大會選舉產生了第一屆瓊崖蘇維埃政府。王文明任主席,王文明、陳玉侯、陳駿業、梁秉樞、黃善蕃、王克禮、陳業祝為委員。
1930年1月17日,王文明在母瑞山不幸病逝。同年8月,全瓊第二次工農兵代表大會在母瑞山召開,選舉產生了第二屆瓊崖蘇維埃政府。陳駿業、符明經、梁秉樞、陳振亞、陳業祝、陳玉侯、王永成、何毅、徐樹芳、王大蔚、王克禮、胡展、盧鴻景、蒙漢強(女)、王業熹、王玉甫、曾昌鸞、王健良、楊關盛、黃善蕃、邢性初、莫安全、吳策勛、劉秋菊(女)為委員,其中陳駿業、梁秉樞、陳振亞、陳業祝、徐樹芳、王大蔚、王克禮、盧鴻景、胡展為常委,陳駿業任主席,何毅任秘書長。1931年初開展反富農路線,陳駿業系富農成分,被免去主席職務,由符明經代理主席。1932年8月陳駿業叛變。
全瓊第三次工農兵代表大會於1931年3月18日在萬寧縣第四區加榮村舉行,出席會議的代表158名,其中工人代表13名,農民代表130名,士兵代表15名。在代表總數中有婦女代表21 名,青年代表41名。會議主要議程有:審議政府工作報告;討論目前形勢和瓊崖蘇維埃政府主要任務、策略路線、土地問題、群眾組織;通過土地暫行法(修訂)、勞動法令、瓊崖蘇維埃政府及各級蘇維埃組織條例。會議選舉產生了31名執行委員,9名常務委員,1名常務委員會委員長,組成第三屆瓊崖蘇維埃政府。其名單如下:
委員長:符明經。
常務委員:符明經、王業熹、王玉甫、蒙漢強(女)、陳業祝、王永成、王健良、楊關盛、曾昌鸞。
委員:符明經、王玉甫、蒙漢強(女)、王永成、陳業祝、王業熹、曾昌鸞、王健良、楊關盛、王志超、王文宇、胡展、梁秉樞、徐樹芳、吳崇光、符家寶、杜保新、李圖春、朱魯、馮朝天、陳輝琚、邢性初、肖仕強、吳坤琴(女)、邱開撥、蔡仕英、志榮、莫安全、吳策勛、劉秋菊(女)、王天駿。
秘書長:王業熹(兼)。
1941年11月10日,全瓊人民代表大會在瓊山縣樹德鄉下昌村召開。參加會議的代表有東北區、西南區各縣抗日民主政府代表,各抗日民眾團體、各階層愛國華僑和獨立總隊代表。大會通過民主協商,採取“三三制”的原則,選舉產生瓊崖東北區抗日民主政府,馮白駒為政府主席;馮白駒、黃魂、林樹蘭、朱俠、符明經、林伯熙、潘雲秋、吳乾鵬、吳耀南、史丹、劉秋菊(女)、符榮鼎、符洛等13名為委員;符慶華、李寶南為候補委員;秘書長先由林樹蘭兼任,後由史丹接任。
瓊崖東北區抗日民主政府是全瓊民主政權的最高行政機關。民主政府下設六個科:一科(民政)科長吳乾鵬;二科(財政) 科長詹力之;三科(教育)科長吳耀南;四科(建設)科長符洛;五科(軍事)科長符榮鼎;六科(司法)科長潘雲秋。
抗日戰爭勝利后,為了適應形勢的需要,1945年9月間,瓊崖東北區抗日民主政府在白沙縣牙叉圩召開各縣縣長聯席會議,通過了將瓊崖東北區抗日民主政府改為瓊崖民主政府的決議。
1947年6月17日,瓊崖民主政府為了適應當時工作需要,發出第2號訓令,取消白沙縣第二區署,將白沙、保亭、樂東3 縣劃出建立“白保樂邊區行政委員會”,委任王國興、王卓群、黃式如、邢惠民、符岳、王玉錦、凌光前7人為委員,由王國興任主任委員,王卓群任副主任委員。
1948年2月7日,瓊崖區黨委召開五屆二次執委會議,會議作出加強政府領導班子建設的決議,補選何浚為區黨委副書記兼瓊崖臨時民主政府副主席。2月25日,瓊崖臨時民主政府決定成立北區、東區、西區、南區4個行署。北區行署轄瓊山、文北、文南、瓊東4縣和府海特別區,專員吳乾鵬(1948年2月至6月)、林令秋(1948年6月至1949年7月)、符思之(1949年7 月至1950年5月),副專員王卓群(1949年6月至1950年5月);東區行署轄定安、瓊中、樂會、萬寧、保亭、陵水6個縣,專員陳克邱(1948年2月至1949年2月)、林詩耀(1949年2月至5 月)、陳石(1949年5月至1950年5月),副專員王赤光(1949 年5月至1950年5月);西區行署轄瓊澄、澄邁、新民、臨高、儋縣、海山、白沙7個縣,代理專員李定南(1948年2月至7 月)、專員馬白山(1948年7月至1949年5月)、羅文洪(1949 年5月至1950年2月)、吳明(1949年6月至1950年2月為副專員,1950年2月至5月為專員);南區行署轄昌江、感恩、樂東、崖縣4個縣,專員趙光炬(1948年2月至1949年6月)、符哥洛(1949年6月至1950年1月)、趙光炬(1950年1月至5月),副專員張開泰(1948年12月至1950年5月)。
1948年8月30日,瓊崖臨時民主政府發出通知,將瓊府各科改為廳,設3廳1處。吳耀南任民政廳廳長,史丹任財政廳廳長,吳乾鵬任教育廳廳長,秘書處秘書長候定任。10月1日,瓊崖民主政府作出決定,成立邊海區專員公署,轄榆三縣和原東區領導的保亭、陵水縣,專員符哥洛,同年12月30日宣布撤銷。1949年3月10日,在白沙縣毛貴鄉成立瓊崖少數民族自治區行政委員會,主任陳克文,副主任王國興(黎族)、陳斯德(苗族)。
1949年1月,由於解放戰爭在全國範圍內已取得決定性勝利,瓊崖臨時民主政府提出,全瓊解放迅將到來,政權工作迅將由管理農村進而管理城市,為適應這種新形勢,政權組織自應加強和擴大。於是,將瓊崖臨時民主政府機構擴大為8廳1處。同年1月21日,瓊崖臨時民主政府就各廳處的工作範圍、職責作出決定。
各廳處的名稱及負責人是:民政廳廳長吳耀南,副廳長趙光炬;財政廳廳長何浚(兼),副廳長林詩耀;教育廳廳長史丹;工商廳廳長楊少民,副廳長陳平;農業廳廳長肖煥輝,副廳長陳實;交通廳廳長吳乾鵬;保安廳廳長陳武英;司法廳廳長陳克邱;秘書處秘書長林樹蘭。
1949年5月26日起,各專署、各縣府機構也擴大:各專員公署,設正副專員各1名,並暫設4科,即民政科(兼理保安司法科事務)、財政科、教育科(兼理交通科事務)、工商科(兼理農業科事務)。各縣政府設科及分管事務與專署同。
1949年7月13日,為與全國人民政府名稱相統一,瓊崖臨時民主政府發出第1號“通令”,將瓊崖臨時民主政府改稱為“瓊崖臨時人民政府”,主席馮白駒,副主席何浚(正副主席的任職均到1950年5月)。同時各專署改稱為瓊崖臨時人民政府××區行政專員公署,各縣、區、鄉民主政府也改為縣、區、鄉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