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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玉成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原廳長

林玉成,男,漢族,1963年3月生,山東棲霞人,在職研究生學歷,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碩士學位。1986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原廳長、黨組書記。

2019年2月13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0年12月15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林玉成受賄案進行一審宣判。對被告人林玉成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受賄違法所得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人物履歷


2005年02月,任輝南縣委書記;
2006年12月,任白城市委常委、宣傳部長;
2007年08月,任白城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兼);
2007年10月,任白城市委常委、宣傳部長、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兼);
2008年01月,任白城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兼);
2010年04月,任白城市委常委、副市長;
2011年12月,任吉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委員、副主任;
2016年04月,任吉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黨委書記、主任;
2017年12月,任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
2018年02月,任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8年10月,任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省知識產權局)黨組書記、廳長。
中國共產黨吉林省第十一屆委員會委員

任免信息


2019年3月28日,吉林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決定免去 免去林玉成的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廳長職務。

人物事件


2019年2月13日,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省知識產權局)黨組書記、廳長林玉成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0年12月15日,吉林省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原廳長林玉成受賄案進行一審宣判。對被告人林玉成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受賄違法所得依法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1年11月至2019年1月,被告人林玉成在擔任吉林省輝南縣縣長、縣委書記、白城市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副市長、吉林省國資委副主任、主任、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長、吉林省市場監督管理廳廳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提拔、工程建設等方面謀取利益,多次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848萬餘元。
松原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林玉成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林玉成有索賄情節,應依法從重處罰。鑒於林玉成能夠如實供述辦案機關已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具有坦白情節;檢舉他人犯罪,經查證屬實,有立功表現;且認罪悔罪,積極退繳全部違法所得,依法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