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春市國家稅務局

陽春市國家稅務局

2.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8.編製、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9.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目錄

正文


1.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2.貫徹執行稅收徵收管理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徵收管理改革。
3.根據本地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4.負責本地區中央稅共享稅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反避稅和稽查工作,力爭稅款應收盡收;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5.監督檢查本系統的稅收執法活動和內部行政管理活動;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6.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納稅服務體系建設;制定和監督執行本系統納稅服務管理制度;貫徹執行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監督實施註冊稅務師管理制度。
7.組織實施對納稅人進行分類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組織實施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和稅源管理。
8.編製、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核算工作。
9.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制定本系統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擔本系統金稅工程的推廣和應用工作。
10.負責本地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管理工作。
11.組織開展本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反腐敗工作及行風建設。
12.垂直管理本系統的機構、編製、人員和經費等工作。
13.承辦陽江市國家稅務局和當地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