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聯邦共和國政府

德意志聯邦共和國

德國是一個聯邦制國家。《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是德國的根本大法,它確立了議會共和制、聯邦制和多黨制的國家基本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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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德國實行議會內閣制,聯邦總統是國家“虛位元首”,沒有獨立行使權力的職能;聯邦行政權力集中於以聯邦總理為首的聯邦政府;聯邦總理是行政首腦,聯邦政府向議會負責,受議會監督,聯邦議會是德國的最高立法機構,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組成。聯邦議院的職權主要是制定和通過法律,並監督政府,聯邦參議院是各州政府代表組成的參議機構,負責在聯邦立法創製和審議中,特別是涉及州的有關權益方面的立法時維護州的利益。聯邦司法權由聯邦憲法法院及其他聯邦高級法院行使。德國實行多黨制,主要由聯盟黨或社民黨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