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縣教育局

湘潭縣教育局

負責全縣中小學、職業學校、教師進修學校、幼兒園校長(園長)、教師的管理工作,規劃、指導全縣各級各類教職工隊伍建設;負責全縣有關學校的教師資格認定,參與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工作。

機構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全縣教育工作的有關規定並監督執行。
2、研究提出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方案並協調組織實施。
3、統籌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和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協調指導鄉鎮和縣直有關部門的教育工作;組織進行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
4、統籌規劃中小學(職業學校、教師進修學校、幼兒園)布局;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社會力量舉辦學校的設立、撤併、更名的批報和審批工作。
5、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籌措教育經費的管理規定,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編報縣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監督直屬學校(單位)教育事業費、基建投資和教育系統專項經費的執行情況。
6、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貫徹執行上級部門有關各級各類學校的機構編製標準;協同有關部門落實教育系統勞動工資及有關待遇和人事管理的有關政策規定。
7、按照管理許可權,歸口管理全縣各類學歷教育及其招生與考試工作;負責中小學、職業學校教育的學籍管理工作。?
8、歸口管理全縣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就業制度改革工作。
9、規劃指導全縣教育科學、教學研究與改革;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縣教改科研項目。推動科研成果的轉化和推廣。
10、負責全縣教育對外交流工作。
11、指導全縣學校條件裝備、中小學勤工儉學和學校後勤管理社會化工作。
12、負責全縣教育宣傳和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及信息系統的開發與建設工作。
13、負責全縣語言文字管理工作。
14、規劃指導全縣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縣中小學德育及學校體育衛生、藝術教育、電化教育和國防教育、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15、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置


機關股室
黨政辦公室、教育股、職成股、人事股、計財股、審計股、紀監室、督導辦公室、勤管站、工會辦公室、政策法規股、實事辦
二級機構
招生辦、教研室、儀器站

地理位置


地址:大鵬路

領導班子


黨委書記:劉俊林
黨委副書記、局長:李建軍
黨委委員、副局長:劉新群
黨委委員、副局長:皮紅衛
黨委委員、副局長:彭利紅
黨委委員、副局長:周少如
黨委委員、武裝部長:賀國泉
黨委委員、工會主席:楊偉軍
黨委委員、紀委書記:賀鵬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