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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誌遠

北京市人民政府特約監察員

方徠志遠,律師,1995年加入中國民主促進會,2003年當選為民進北京市委委員,2007年當選為民進北京市委常委。

人物簡介


20世紀90年代,《北京晚報》“包律師”享譽京城,而他就是當年“包律師事務所”的創始人之一。北京電視台最早的法制欄目“鐘鼓樓”中有他主持的“方圓指南”;他是北京電視台第一期“熱線律師”欄目的出鏡嘉賓;《北京青年報》“方律師問答”的主筆;《北京青年報》“法律圓桌”欄目和《娛樂信報》“專家點評”的常聘專家。他還曾經主持中央電台、北京電台“方律師說法”欄目,在社會各界產生了很大影響,其中北京電台的“方律師說法”播出至今已長達十年之久。方律師辦過很多大案、要案,走遍全國各地。他所做的知識產權案件被法院編入《名案選析》,他辯護的刑事案件勝訴率極高。

評價


徠北京晚報資深記者宋汐於1998年4月9日在北京晚報發表專題報道《擅辯律師方誌遠》,介紹方律師的為人。2000年,方律師在一起一審判處死刑的刑事案件中擔任二審辯護人,最終取得了改判被告人無罪、當庭釋放的結果,法官當面讚揚方律師的能力和責任心。2000年8月15日,北京青年報以《方律師苦尋證據辯護,沉冤死改無罪》為題,對此作了報道。在2003年受聘為北京市人民政府特約監察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