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財政

城市財政

城市財政這種明顯的公共性質,一般就稱為城市公共財政。城市公共財政由財政收入和支出兩部分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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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城市的政府為了實現管理城市的職能,在參與一部分社會產品的分配和再分配中,同城市的企業、團體以及居民發生的經濟關係。
在資本主義國家的城市中,企業屬於私人所有,城市政府無權支配企業的財產。城市政府為了建設和管理各種城市公共設施,提供各種社會福利服務,維持城市政府機構的運轉,實現其管理職能,必須擁有一定數量的財產,獲得經常的經濟來源。城市政府通過向市內企業、團體、居民收稅、收租、收費、發行債券等手段籌措資金。
財政收入包括上級政府的財政援助(撥款和補貼)、各種稅收(如所得稅、財產稅、銷售稅)、公用事業的收入、借款等項;財政支出包括政府官員、公務人員工資、行政費支出、投資和促進投資的費用、購置不動產等。
城市財政受到城市經濟發展狀況的制約,也受城市化發展的影響。現代資本主義國家的一些大城市,由於城市中心區工廠和人口外移,出現所謂郊外化現象。在城市中心人口結構中,高收入階層減少,低收入階層增加,使稅源減少,而社會福利服務的需求則不斷增加,引致城市財政危機的出現。
在社會主義中國,城市政府是國家一級行政機構,除具有一般行政職能外,也代表國家行使國家經濟管理職能,同時直接掌握和管理一部分工商企業。因此,城市財政是與城市的行政地位相適應的一級財政。它的收支範圍比較廣泛。財政收入主要是各項稅收。財政支出中除建設和管理各種公用設施,提供各種社會福利,以及行政管理費等支出外,還包括用於支持市屬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擴大再生產或新建其他市屬企業的費用和投資。80年代初以來,隨著城市體制的改革,“利改稅”的實行,企業隸屬關係的改變,市政府職能的改革,城市財政也將發生相應的變化,其公共性質更為突出。
城市財政是保證城市經濟社會發展、城市政府行使管理職能和居民正常生活的重要手段。因此,城市政府一般都十分重視城市財政,每年編製年度財政預算,並提交城市議會(在中國是市人民代表大會)審查通過,年度結束后,要作出相應的財政決算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