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根據黨中央、國務院批准的《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機構調整方案》(廳字〔2019〕4號)和兵團黨委辦公廳、兵團辦公廳印發的《關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機構調整方案〉的實施意見》(新兵黨辦發〔2019〕14號),兵團水利局是兵團行政工作部門,為正廳級。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以及兵團黨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利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負責節約用水工作。

現任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局長(援疆):趙福義

歷史沿革


根據《中央機構編製委員會(關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中編髮﹝2002﹞4號)和兵團黨委、兵團《印發<關於兵團機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新兵黨發﹝2003﹞14號),設置兵團水利局,掛兵團水產局牌子,正師級。兵團水利局(水產局)是兵團主管水行政和水產工作的行政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兵團水利、漁業工作的政策、規定以及兵團水利、漁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監督實施。
(二)統一管理兵團水資源;擬訂兵團水的中長期供求計劃、水量分配方案、水資源保護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重要水利建設項目的水資源和防洪的論證工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證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歸口管理兵團節約用水工作。
(三)組織、指導兵團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協調處理有關水事糾紛。
(四)指導、管理兵團水利工程建設;組織編製、審查大、中型水利、水電、水產基金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批初步設計並監督實施;組織建設和管理兵團重大水利工程,協調兵團與自治區共建水利工程的建設與管理工作;擬訂兵團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和水利工程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
(五)負責兵團範圍內河道、水庫、湖泊等水域堤防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工作;指導兵團範圍內主要河流、湖泊的綜合治理和開發工作。
(六)擬訂水利、水電、水產行業的經濟調節措施;指導水利行業的供水、水電及多種經營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稅收、信貸、財務等經濟調節意見。
(七)指導兵團水利行業的改革,擬訂水利建設、水利管理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八)負責兵團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的工程措施規劃,組織水土流失的監測和綜合防治。
(九)指導農牧團場水利建設、水電電氣化建設工作,組織協調農田水利基木建設、節水灌溉以及團場、小城鎮供水和人畜飲水工作。
(十)負責兵團漁業管理和水文工作;指導管理兵團水利、漁業科技工作。
(十一)主管兵團防汛抗旱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兵團400萬畝節水灌溉建設與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局屬事業單位的管理工作。
(十四)承辦兵團交辦的其它事項。

領導成員


黨組書記:張東升
局長:趙福義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寶龍、徐增輝(掛職)、孫斐(援疆)
總工程師:蘇亮
巡視員:張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