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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騫
東晉官員
孫騫(qiān),字玄成,別稱少陵,東晉官員。
目錄
騫字思寂,本字玄成,與齊高帝偏諱同,故改焉。性凝簡,慕樂廣為人,未嘗言人之短。諸女子侄皆嬪王尚主,朔望來歸,輜鮄填咽,非所欲也,敕歲中不過一再見。嘗從容謂諸子曰:“吾家本素族,自可依流平進,不須苟求也”歷黃門郎、司徒右長史。不事產業,有舊墅在鍾山八十餘頃,與諸宅及故舊共佃之。常謂人曰:“我不如鄭公業有田四百頃,而食常不周。”以此為愧。永元末,召為侍中,不拜。三年春,枉矢晝見西方,長十餘丈。騫曰:“此除舊布新之象也。”及梁武起兵,騫曰:“天時人事,其在此乎。”梁武霸府建,引為大司馬諮議參軍,遷侍中。及帝受禪,降封為侯。歷位度支尚書,中書令。武帝於鍾山西造大愛敬寺,騫舊墅在寺側者,即王導賜田也。帝遣主書宣旨,就騫市之,欲以施寺。答云:“此田不賣;若敕取,所不敢言。”酬對又脫略。帝怒,遂付市評田價,以直逼還之。由是忤旨,出為吳興太守。
騫性侈於味而儉於服,頗以多忌為累。又惰於接物,雖主書宣敕,或過時不見。才望不及弟暕,特以儉之嫡,故不棄於時。暕為尚書左丞僕射,當朝用事,騫自中書令為郡,邑邑不樂,在郡卧不視事。征復為度支尚書,加給事中,領射聲校尉。以母憂去職。普通三年卒,年四十九。贈侍中、金紫光祿大夫,諡曰安。子規。
規字威明,八歲丁所生母憂,居喪有至性。齊太尉徐孝嗣每見必為流涕,稱曰“孝童”。叔父暕亦深器重之,常曰:“此兒吾家千里駒也。”年十二,略通五經大義,及長,遂博涉有口辯。為本州迎主簿。起家秘書郎,累遷太子洗馬。
天監十二年,改造太極殿畢,規獻新殿賦,其辭甚工。後為晉安王綱雲麾諮議參軍,久之,為新安太守。父憂去職,服闋,襲封南昌縣侯。除中書黃門侍郎,敕與陳郡殷芸、琅邪王錫、范陽張緬同侍東宮,俱為昭明太子所禮。湘東王繹時為丹陽尹,與朝士宴集,屬規為酒令。規從容曰:“江左以來,未有茲舉。”特進蕭琛、金紫光祿大夫傅昭在坐,並謂為知言。朱異嘗因酒卿規,規責以無禮。
普通初,陳慶之北侵,陷洛陽,百僚稱慶。規退曰:“可吊也,又何賀焉。道家有云:非為功難,成功難也。昔桓溫得而復失,宋武竟無成功。我孤軍無援,深入寇境,將為亂階。”俄見覆沒。
六年,武帝於文德殿餞廣州刺史元景隆,詔群臣賦詩,同用五十韻。規援筆立奏,其文又美,武帝嘉焉,即日授侍中。後為晉安王長史。王立為太子,仍為散騎常侍、太子中庶子,侍東宮。太子賜以所服貂蟬,並降令書,悅是舉也。尋為吳郡太守,主書芮珍宗家在吳,前守宰皆傾意附之。至是珍宗假還,規遇之甚薄,珍宗還都,密奏規不理郡事。俄征為左戶尚書。郡境千餘人詣闕請留,表三奏不許。求於郡樹碑,許之。
規常以門宗貴盛,恆思減退。後為太子中庶子,領步兵校尉,辭疾不拜,遂於鍾山宋熙寺築室居焉。卒,贈光祿大夫,諡曰文。皇太子出臨哭,與湘東王繹令曰:“王威明風韻遒上,神峰標映,千里絕跡,百尺無枝,實俊人也。一爾過隙,永歸長夜,金刀掩芒,長淮絕涸。去歲冬中,已傷劉子,今茲寒孟,復悼王生。俱往之傷,信非虛說。”規集後漢眾家異同,注續漢書二百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