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成本
因風險存在必須減少的經濟利益
風險成本是指由於風險的存在和風險事故發生後人們所必須支出的費用和減少的預期經濟利益。
風險成本一般分為三類:
第一,風險損失的實際成本。
風險損失的實際成本由風險造成的直接損失成本和間接損失成本共同構成。
第二,風險損失的無形成本。
風險損失的無形成本是指風險對社會經濟福利、社會生產率、社會資源配置以及社會再生產等諸方面的破壞後果。
第三,預防或控制風險損失的成本。
為預防和控制風險損失,必須採取各種措施而支付的費用費。
具體包括資本支出和折舊費、安全人員費(含薪金、津貼、服裝費等)、訓練計劃費用、施教費以及增加的機會成本。
(1)期望損失成本
期望損失成本包括直接損失期望成本和間接損失期望成本。
直接損失成本主要包括對損毀資產進行修理或重置的成本,對遭受傷害的員工提出的賠償、訴訟的支付成本,以及對其他法律訴訟進行辯護和賠償的成本;
間接損失包括所有因發生直接損失而導致的凈利潤的減少。
(2)損失控制成本
損失控制成本是指公司為降低損失頻率和損失程度,採取一定手段來提高預防損失的能力、減少風險行為所發生的成本。
(3)損失融資成本
損失融資成本包括自保成本、保險費中的附加保費,以及擬定、協商和實施套期合約和其他合約化風險轉移合同過程中的交易成本。其中自保成本包括為支付損失而必須持有自保資金的成本。
(4)內部風險抑製成本
內部風險抑製成本包括與實現分散經營相關的成本以及與管理這些分散行為相關的成本,也包括對數據以及其他類型的信息進行收集、分析以進行更精確的損失預測而產生的成本。
(5)殘餘不確定性成本
殘餘不確定性成本指通過損失控制、保險、套期、其他合約化風險轉移合同以及內部風險抑制措施並不能完全消除損失的不確定性。公司選擇並實施了損失控制、損失融資以及內部風險抑制措施后殘餘的那部分不確定性成本稱為殘餘不確定性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