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總監

國家註冊監理工程師

項目總監(Project Director)除了具有FIDIC條款中規定工程師具有中間人、設計者、施工監理、准仲裁員和業主代理人的地位外,在工程項目管理中還具有特殊的地位。

介紹


項目總監是建設項目實行監理后,監理單位在該項目上設置的最高崗位職務,也是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建設項目的所有權與經營權相對分離,根據委託人授權進行項目管理的總負責人。項目總監接受監理單位法人代表的授權,代表監理單位全面履行監理委託合同。
項目總監具有雙重身份,一是監理單位派駐項目履行監理合同的全權代表和總負責人;二是監理企業法人通過合同委託授權的總承擔人。
項目總監在履行合同中必須維護國家和社會的公共利益;維護業主的合法權益;維護被監理單位的合法權益;維護監理單位自身的合法權益。項目總監的中心任務是全面履行合同建成工程項目,這也是業主、承包商、監理單位三方共同利益的結合點。在項目建設中項目總監扮演的是策劃者、組織者、協調者、監督者為一身的角色。因此項目總監的工作貫穿於一個建設項目的全過程,對項目實施全過程、全方位、動態的管理。

基本職責


所謂基本職徠責,就是現其地位相稱的基本工作內容或範圍。隨著項目管理的發展,現代項目管理的內容已經發展成為貫穿於一個建設項目全過程、全方位、動態的“三控制,二管理,一協調”。因此,項目總監要扮演好集策劃者、組織者、協調者、監督者為一身的重要角色,除了履行FIDIC條款規定的一般職責外,還要做好以下幾方面的職責。
①項目總監要使“三控制”目標達到最佳結合。監理工作的重點是對工程建設的質量、造價、工期的控制,總監的工作重點同樣是做好“三控制”。然而,質量、造價、工期三者之間又是一個既矛盾又統一的系統,作為項目總監的基本職責就是要通過對三方面的有效控制,使得整個系統達到最優。第一,要堅持“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特別是一些大型的、永久性的工程,比如三峽工程等,這時項目總監一定要以質量為重,抓好質量控制點,做好事前、事中、事後三環節的工作。第二,要做好造價控制。隨著項目管理的發展,現代項目管理已經不是過去那種單純的只注重施工階級的管理了,它的範圍已擴大到項目的全過程。再加之設計階段對造價的影響達75%以上,所以項目總監一定要做好投資階段的造價控制,同時轉變觀念,重視索賠工作。第三,做好工期控制工作。影響工期的因素很多,有人為的、技術的、資金方面的、環境等,因此項目總監要分析各種因素,採取措施,動態控制以保證工期。
②項目總監要抓好“二管理”的工作。所謂“二管理”是指信息管理和合同管理。第一,信息是項目總監實施控制的基礎,也是項目總監的決策依據。項目總監要從信息收集、整理、處理、存儲等環節來抓好信息管理。特別是計算機的普及,項目管理的信息化趨勢已越來越明顯,項目總監要充分利用這一現代化工具來完成信息管理。第二,工程建設合同一經簽訂,就具有法律效力。作為總監自己必須嚴格履行監理委託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另外,幫業主起草有關工程發包合同的條款,並參與合同的談判與簽訂,並代理業主嚴格監督承包商、供應商等發行合同,處理索賠與反索賠等。
③項目總監要做好協調工作。項目總監是受業主委託,代表監理單位,對承包商進行監督。這三者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主體,在工作上是相互促進,在管理上是互相制約。因此項目總監必須協調好三方的關係,自始至終遵循公正、公平、科學、誠信的原則,時刻樹立換位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