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彩

朱彩

朱彩(1639~1710),清朝官員。字萊襦,號瞿亭。今高唐人。康熙十二年(1673)進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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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由中書舍人升至刑部江南主事。他執法如山,百折不撓,為刑部有威有能的官員。他常說:“人命生死在刑官,稍有疏忽,輒令人枉屈,不可不慎哉!”康熙三十七年(1698)調任湖廣鄖陽府知府。鄖陽地僻民貧,本人費用均從家中帶去,凡對地方有益的事必儘力去做。時值大旱之年,有人建議請求皇帝下詔賑災,朱彩說:“若奏請以後再賑,民眾已經死盡。”不待奏請,即開倉賑災。又有人認為這樣太危險了,朱彩說:“即使因此獲罪受責,不過我一人受罷黜,萬民之命,難道不抵一官。”力排眾議,開倉賑災,救活民眾甚多。鄖陽府北有武陽堰,引大河可溉田萬頃,但久已無水,朱彩相度地勢,毅然拿出自己的薪俸,組織興鑿,薪俸不足,又變賣家產,終於完成這項水利工程。由此百姓們深受感動,為之立碑紀德。他在鄖陽13年,興利除弊,建樹頗多。康熙四十九年(1710)卒於官,年7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