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是中國國民黨的最高權力機關,又叫做“中央黨部”,由中央委員和中央常務委員組成,並設立中央委員會主席。

中國國民黨的前身為中國同盟會;1912年改組為國民黨;1919年正式稱為中國國民黨;1949年12月11日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遷往台灣省;1975年4月5日廢除總裁製,中國國民黨中央黨部改稱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由中國國民黨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中央委員和中央常務委員組成,設中央委員會主席。1993年8月起增設副主席。

現任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主席是江啟臣。

組織介紹


郝龍斌、朱立倫、胡志強接任國民黨副主席
郝龍斌、朱立倫、胡志強接任國民黨副主席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是中國國民黨的最高權力機關,由中國國民黨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中央委員和中央常務委員組成,設中央委員會主席、中央常務委員會主席,由1人擔任。
1993年8月,增設副主席。中央委員會設秘書長1人,副秘書長若干人。中央委員會下設秘書處,組織工作會、大陸工作會、海外工作會、文化工作會、社會工作會、青年工作會、婦女工作會、財務工作會、政黨關係工作會、黨史委員會、考核紀律委員會、中央政策會、選舉委員會、革命實踐研究院、大陸工作指導小組等機構。
1998年8月24日,設立大陸工作指導小組。
1993年,成立“黨營事業管理委員會”,為中央一級單位,負責管理95家黨營事業;主管黨營事業的綜合規劃、投資效益評估、經營管理督導及績效考核等。
吳敦義出任國民黨副主席
吳敦義出任國民黨副主席
2000年3月,國民黨在競選台灣地區第十屆失敗后,成立中國國民黨改造委員會。
2014年4月30日,中國國民黨黨務人事出現重大異動,“朱郝強”納入接班梯隊。現三位副主席林豐正、詹春柏、蔣孝嚴主動請辭,遺缺將由台北市長郝龍斌、新北市長朱立倫、台中市長鬍志強接任。
2014年6月4日,國民黨中常會通過了黨主席馬英九所提、聘台灣地區副領導人吳敦義為黨副主席的人事案。據了解,吳敦義在七位副主席排序可望排名第一,超越朱立倫、胡志強、郝龍斌。
吳敦義在北、中、南都服務過,在地方、中央均有從政經驗,同時在黨務跟政務都曾擔任過相關職務。
2014年12月3日,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在當天下午召開的國民黨中常會上,辭去黨主席職務。
馬英九在會上表示,在剛剛結束的“九合一”選舉中,國民黨遭遇前所未有的挫敗,身為黨主席,他要向所有支持者道歉,也責無旁貸,為敗選負起最大責任。因此,宣布辭去黨主席職務。國民黨中常會隨後無異議通過,由現任第一副主席吳敦義擔任代理主席。
2015年1月17日,中新網援引“東森新聞”消息:在17日舉行的中國國民黨主席補選中,朱立倫當選為該黨新一任主席,得票率為99.61% 。
國民黨前主席洪秀柱
國民黨前主席洪秀柱
2016年1月16日,在“2016年台灣地區領導人選舉”中失利的中國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宣布辭去國民黨主席職務,並帶領競選團隊向支持者鞠躬致歉。
2016年1月18日,朱立倫向國民黨中常會報告,宣布由副主席黃敏惠女士暫代國民黨主席一職。
2016年3月26日,中國國民黨舉行黨主席補選投票。在四位候選人中,前立法機構副主管洪秀柱在大部分縣市得票都遙遙領先,最終以78000多票,56.16%的得票率當選中國國民黨新任黨主席,任期至2017年8月,遞補馬英九、朱立倫未完成的任期。
2017年5月20日,中國國民黨黨主席選舉投票,吳敦義當選。
2020年1月11日,吳敦義辭去國民黨黨主席。
2020年3月7日,江啟臣當選為中國國民黨主席。

組成人員


國民黨中央黨部大樓
國民黨中央黨部大樓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長、副秘書長、委員組成。
主席:江啟臣
副主席:空缺
秘書長:李干龍
委員
分為中央委員、中央常務委員(簡稱中常委)。
中央委員人數
中國國民黨中央委員會置中央委員共210人、候補中央委員105人。
中央委員產生辦法
由國民黨全代會選舉產生。
青年、婦女、海外地區及弱勢團體之黨員當選名額,應不低於中央委員總名額百分之四十;
其中青年、勞工、農民、漁民、原住民、身心障礙者應至少各有三人;
婦女當選名額應不低四分之一。
中常委人數
中央委員會置常務委員三十一人。
中常委產生方式
委員互相票選,青年、婦女及弱勢團體當選名額應不低於中常委總名額的百分之四十;
其中青年、農漁民、原住民、身心障礙者應至少各有一人;
婦女當選名額應不低於中常委總名額的四分之一。

組織任務


一、執行全代會決議,並對外代表中國國民黨。
二、討論及處理黨務與政治事項。
三、選舉中央常務委員。
四、組織各級黨部並指揮之。
五、培養並管理黨的幹部。
六、執行黨的紀律。
七、籌集並支配黨務經費。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由中央常務委員會執行職務,並對其負責。

職權


一、關於黨政重要興革之評議及建議事項。
二、關於本黨黨員之政治言行是否合於本黨主義、政綱、政策之監察事項。
三、關於重大紀律案件之監察事項。
四、本黨主席諮商事項。
五、黨務經費及黨營事業之監督事項。

歷任主席


孫中山(總理,1919-1925)
張靜江(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1926.5-1926.7)
蔣介石(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主席,1926-1927)
1927年-1935年間,中國國民黨採取集體領導制,不設最高領導人職位。
胡漢民(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主席,1935-1936)
蔣介石(總裁,1938-1975)
蔣經國 (1975-1988)
李登輝(代理,1988.1-1988.7)
李登輝(1988.7-2000.3)
連戰(代理,2000.3.-2000.6)
連戰(2000.6-2005.8)
馬英九(2005.8-2007.4)
吳伯雄(2007.4-2009.10)
馬英九(2009.10-2014.12)
吳敦義(代理,2014.12-2015.1)
朱立倫(2015.1-2016.1)
黃敏惠(代理,2016.01.18-2016.03.26)
洪秀柱 (2016.03.26-2017.08)
吳敦義(2017.08- 2020.1 )
林榮德(代理,2020.1-2020.3)
江啟臣(2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