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高宗紹興二十四年(1154年),封為碩人,進永嘉郡主,三十二年(1162年),永嘉郡主去世。高宗下詔將醫官李師克等人下獄屬吏,宋孝宗當時為東宮,上奏:“臣女幼而多疾,不宜罪醫。”此事遂寢。宋孝宗
乾道二年(1166年),贈嘉國公主。宋孝宗次女五個月夭折,未及有封號。
《宋史卷二百四十八 列傳第七◎公主》
徠孝宗二女:長嘉國公主,紹興二十四年,封碩人,進永嘉郡主,三十二年卒。詔以醫官李師克等屬吏,孝宗時居東宮,奏:"臣女幼而多疾,不宜罪醫。"遂寢。乾道二年,贈嘉國公主。次女生五月而夭,未及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