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信陽市委組織部
中共信陽市委組織部
根據《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關於信陽市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和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設置問題的批複》(廳文〔2009〕89號),設立中共信陽市委組織部,為市委工作部門。
中共信陽市委知識分子工作辦公室與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合署辦公,設在中共信陽市委組織部。
(一)貫徹執行中央關於幹部隊伍建設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落實培養選拔任用幹部工作。
(二)提出縣區、市直各單位以及其他列入市委管理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調整配備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市委管理幹部的考察和辦理任免、工資、待遇、退(離)休等有關具體工作;指導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根據授權,承辦市委協助省委管理幹部的任免、工資、待遇、退(離)休的有關具體工作;負責黨政後備幹部的培養管理工作;負責縣區委組織部副部長、鄉鎮黨委書記、鄉鎮長和市直機關、事業單位科級幹部的備案審批和宏觀管理工作;承辦部分幹部的調配、交流、出國(境)及團職以上軍轉幹部安置事宜。
(三)研究和指導全市黨組織特別是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探索各類新的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置和活動方式;協調、規劃和指導全市黨員教育工作,主管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指導和組織新時期黨的建設的理論研究。
(四)從宏觀上研究和指導全市黨的組織制度和幹部人事制度改革,制定或參與制定全市組織人事工作的有關政策和制度。
(五)負責全市組織工作和幹部工作的檢查落實;加強對全市選拔任用幹部工作和科以上領導幹部的監督,及時向市委反映重要情況,提出建議。
(六)主管全市幹部教育工作,制定全市幹部教育規劃和實施意見;組織市委管理的幹部和一定層次的中青年幹部及組織人事幹部的培訓;指導、協調縣區、市直單位的幹部教育工作。
(七)負責全市人才和知識分子工作的指導和協調,調查研究人才和知識分子工作狀況,組織或參與制定人才和知識分子工作政策,檢查貫徹執行人才和知識分子政策情況;負責省管優秀專家、市級拔尖人才的推薦、選拔和管理工作;協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做好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的推薦、選拔和管理工作;負責選派、配備科技副縣(區)長工作。
(八)負責市政府系統以外單位(即市委、市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工商聯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機關和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實施公務員法工作的綜合指導、監督和管理。
(九)負責全市大學生村幹部選聘、管理、任用、培訓、考核等工作的組織與指導。
(十)負責全市離退休幹部工作的宏觀管理。
(十一)承辦市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委組織部設1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處理機關日常事務,綜合協調部機關中心工作;負責部機關主要會議和重大活動的組織安排;負責信訪工作並對全市組織部門信訪工作進行檢查和指導;負責部機關重要工作和領導決議事項的督促檢查;負責部機關文電處理、機要、保密、財務及國有資產管理、行政事務、計劃生育、安全保衛、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部機關黨務、人事、精神文明建設及幹部年度考核工作;負責部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研究室(掛政策法規科牌子)
負責調查全市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人才隊伍建設情況,研究相關政策,起草有關規定、意見;承擔全市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綜合研究和宏觀指導;指導和協調全市組織部門開展信息和調查研究工作;負責組工信息宣傳及本部同新聞機構的聯絡、協調工作;承擔部重要會議和部領導交辦的有關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中共組織史資料市本級內容的編纂,指導縣區級組織史資料的編纂工作。
(三)組織一科
負責研究和提出貫徹執行中央有關黨員隊伍建設方針、政策的意見和措施;協調、規劃、檢查、指導全市黨員教育培訓工作;指導全市基層幹部培訓規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主管全市黨員的管理和發展工作,指導全市黨員服務工作;負責全市黨員和基層黨組織信息庫建設和黨內各項統計工作;負責全市黨員組織關係及黨籍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黨費的收繳、管理工作;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黨內激勵、關懷和幫扶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各級黨組織做好基層幹部、老黨員和困難黨員的關懷、幫扶工作;承辦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表彰等有關工作;負責全市各級機關幹部駐村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組織工作;負責市管黨員幹部因私出國(境)手續審批,指導、檢查全市黨員因私出國(境)手續審批工作。
(四)組織二科
負責研究和指導全市黨組織建設;規劃和指導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負責市委關於基層黨建工作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研究和指導地方和基層黨組織及各類新經濟組織中黨組織的設置、管理和活動方式;承辦市直部門和有關單位設立和撤銷黨委、黨組(黨總支、黨支部)的審批工作;研究和提出全市黨的組織制度、黨內生活制度建設的意見;承辦市黨代會和市黨代表會議的有關事項;負責市本級黨代表聯絡服務工作,指導縣區做好黨代表聯絡服務工作;參與市人大、市政協換屆的有關工作;負責市黨代會代表開展活動的相關工作;負責市黨代會代表提議審核和提案、提議辦理的督促檢查;負責市黨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代表資格管理工作;負責研究起草全市黨代表大會代表任期制工作制度;負責推進黨代表任期制的指導協調工作;指導市以下地方和基層黨組織代表大會(黨員大會)和市級群團組織以及村委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導縣區、鄉鎮黨委的制度建設;研究和指導縣鄉兩級黨委、國家機關和基層黨組織的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承辦表彰先進基層黨組織的有關事宜。
(五)幹部調配科(掛中共信陽市委公務員管理辦公室、幹部信息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辦理市委管理的幹部工資、待遇、離退休的審批工作;負責辦理市委協助省委管理的幹部職務任免及工資、待遇、離退休的報批工作;負責向省委備案的幹部職務任免的備案工作;承辦部分幹部的調配、交流及安置事宜;負責和協調軍隊團職以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指導、協調全市做好營職以下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工作;辦理部分幹部因公出國(境)審批和備案手續;指導、協調全市幹部因公出國(境)審批和備案工作;協助省委管理好省委管理的幹部檔案副本;負責市管幹部和市直黨群部門、法院、檢察院幹部的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市委管理的幹部信息系統的建設和運用,會同有關部門共同負責全市幹部統計和幹部信息工作;指導全市幹部調配、檔案、統計和計算機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工作;負責政府系統以外單位(即市委、市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各民主黨派、工商聯機關以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民團體、群眾團體機關和黨群系統事業單位)實施公務員法工作的綜合指導、監督和管理;負責部分公務員職位分類、交流、迴避、辭職辭退、退休和申訴控告等方面的管理工作;負責政府系統以外單位非領導職數的審批管理工作;承擔中共信陽市委公務員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幹部管理科
負責考察縣區、市直單位領導班子和市委管理的幹部,對上述領導班子的換屆、調整配備和市委管理幹部的職務任免、交流、待遇和離退休等問題提出建議,辦理市委管理幹部的職務任免;負責實施市委管理幹部的年度考核工作,並對幹部考核等次提出初步建議;綜合研究、協調全市幹部隊伍宏觀管理;負責縣區委組織部正副部長、市直單位幹部(人事)科正副科長、政治部正副主任的考察審批,負責鄉鎮黨委書記和鄉鎮長、市直單位科級幹部任免備案工作;配合、協助青年幹部科對後備幹部進行考察並提出培養使用意見;了解掌握縣處級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和黨委民主生活會情況,並提出工作建議;會同有關方面從宏觀上研究和指導縣區、鄉鎮領導班子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參與雙重管理幹部任免的有關具體工作;配合部辦公室調查處理反映市委管理的幹部問題的信訪工作。
(七)青年幹部科
負責研究和宏觀指導全市培養、選拔中青年幹部工作,落實中央有關方針、政策,制定工作規劃和制度;組織建立縣處級後備幹部名單,負責縣處級後備幹部的考察了解和培養鍛煉,提出使用建議;配合、協助有關科室考察縣處級領導班子和擬進縣處級領導班子的優秀後備幹部;了解掌握年輕幹部的思想、作風和工作情況;指導協調女幹部、非中共黨員幹部、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工作;負責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市直機關優秀中青年幹部到基層培養鍛煉的規劃和指導工作。
(八)幹部教育科
負責研究和提出貫徹執行中央有關幹部教育工作方針、政策的意見和措施;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幹部教育培訓規劃;對全市幹部教育培訓工作進行協調、指導、檢查;組織市委管理的幹部和一定層次中青年幹部的培訓;指導全市幹部培訓基地、師資隊伍建設和教材編寫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幹部教育理論研究;承擔中共信陽市委幹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人才工作科
貫徹落實黨的人才和知識分子工作方針、政策;負責全市人才和知識分子工作的檢查、指導、綜合協調;組織研究制定或參與制定全市人才和知識分子工作的重要政策、規定;組織選拔、管理市級拔尖人才並組織開展活動;負責我市省管優秀專家的推薦、選拔和管理工作;協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做好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人員的推薦、選拔和管理工作;負責選派和管理科技副縣(區)長工作;承擔信陽市人才和知識分子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幹部監督室
負責全市幹部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和宏觀指導;研究和提出貫徹執行中央有關幹部監督工作方針、政策的意見措施和制度規定;對全市黨政領導幹部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進行監督;受理對選拔任用幹部不正之風的舉報,負責“12380”專線舉報電話的接聽受理,督辦或直接辦理嚴重違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規定和組織人事紀律的案件;辦理省委組織部、市委和部領導批辦的反映領導幹部重要問題的案件;負責對《組織人事幹部行為若干規範》、組織人事紀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本部與有關執紀執法部門的聯繫,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領導幹部的談話誡勉、經濟責任審計、任前公示等工作;承擔全市省委管理幹部和市委管理幹部的收入申報工作;負責審理市委管理的幹部和部分老同志的黨籍、黨齡、參加工作時間及其他歷史遺留問題。幹部監督室主任高配為副處級。
(十一)大學生村幹部辦公室
負責對全市大學生村幹部選聘、管理、任用、培訓、考核等工作的組織與指導;負責對各縣區、市管各管理區和開發區大學生村幹部辦公室工作的指導、檢查、督導;負責制定全市大學生村幹部工作的有關指導性文件;負責從市直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選派優秀年輕幹部到村任村官的組織實施、日常管理及年度考核工作。
(十二)領導幹部考試與測評辦公室
負責公開選拔市管領導幹部的考試與測評工作;負責開發、完善、維護公開選拔領導幹部、機關競爭上崗相關考試軟體和試題庫;負責對縣區、市直單位及市管各管理區、開發區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工作的指導與協調。
(十三)流動黨員管理科
負責全市外建黨組織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外出務工黨員的服務與管理;負責全市流動黨員諮詢服務專線電話的接聽、受理工作;加強與外出務工黨員及其務工單位的聯繫,不斷完善教育、服務、管理制度,提高教育服務水平;為外出務工黨員返鄉創業、招商引資等創造條件,提供服務。
中共信陽市委老幹部局為中共信陽市委組織部的部門管理機構,其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
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製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