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地管理
目的地管理
目的地管理是在特定旅遊戰略和規劃基礎上對某一特殊地理區域的目的地綜合體的所有元素的協作與整合。
包括吸引物和節事、設施、交通、基礎設施和酒店資源。此外,目的地管理圍繞目的地必須提供給遊客的所有內容進行形象塑造、品牌和營銷及傳播。
目的地管理組織全面負責目的地綜合體各元素的協作與整合以及目的地營銷。目的地管理組織以不同的組織規模和類型分佈在世界各地,已存在至少100年歷史。許多目的地管理組織屬於政府機構,其他的屬於半官方性質。
目的地綜合體和目的地產品是相似的概念。每一目的地擁有四個產品組成部分:包括吸引物、設施、交通和基礎設施。吸引物是吸引遊客來目的地的關鍵。便利的交通和良好的基礎設施是必需的,支持保證目的地內安全愉快的旅行。同時必需擁有充足的住宿和餐飲設施來滿足遊客需求。
當地人作為主人和私人服務提供者提供的“賓至如主”服務。當地文化和生活方式也深深地吸引著遊客。應該使社區居民認識到旅遊業的益處。
所有目的地都有一套可供遊客購買使用的產品組合系列。產品組合是由旅行社、旅遊運營商提供,組合了所有旅遊體驗中的許多元素。它們由主題或路線行程組織起來,往往依靠產業合作夥伴,可通過旅行社的傳統銷售渠道或網路在線購買獲取。
包括為遊客安排組織的節事、節日和活動。組織宣傳良好的節事可吸引遊客來到目的地。活動項目也是為有特殊興趣的遊客提前安排的。